《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0版8.3.4条规定了梁柱连接节点的相关构造措施,我有三个问题始终不明白。1.关于过焊孔的尺寸(见附图),我觉得这个过焊孔,尤其是是上翼缘处,R35和R10过渡形成,圆心定位在哪?规范上并没有明确。难道是加工的时候,工人师傅自己处理?2.关于坡口尺寸(还是见这个附图),规范竟然直接给出这个坡口尺寸了,这个坡口对于不同的板厚也许并不合适,为何能直接这样定出来呢?不知各位是不是也是按照这个选坡口的。而且规范中的这个坡口跟《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图集中的剖口是矛盾的。
1.关于过焊孔的尺寸(见附图),我觉得这个过焊孔,尤其是是上翼缘处,R35和R10过渡形成,圆心定位在哪?规范上并没有明确。难道是加工的时候,工人师傅自己处理?
2.关于坡口尺寸(还是见这个附图),规范竟然直接给出这个坡口尺寸了,这个坡口对于不同的板厚也许并不合适,为何能直接这样定出来呢?不知各位是不是也是按照这个选坡口的。而且规范中的这个坡口跟《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图集中的剖口是矛盾的。
3.关于悬臂段钢梁与钢柱工厂焊接过焊孔(见另外的附图),规范虽然说,上下翼缘宜采用相同过焊孔,这个有道理,但是却没有明确出来按照“A大样”还是“B大样”,不知各位怎么处理的?按照规范的本意应该是“A大样”。
请教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