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一根500*800的梁,按混规9.2.13构造配500*(800-30)*0.1%=385,每侧385,两侧就是770,需配G8根12但是计算VT1-0.1,扭筋配2根10就够了。。。。我的集中标注要怎么写呢,写扭筋吗?那原位标注还要不要写构造腰筋?PS:觉得我的构造腰筋配的数很大,是不是算错了
但是计算VT1-0.1,扭筋配2根10就够了。。。。我的集中标注要怎么写呢,写扭筋吗?那原位标注还要不要写构造腰筋?
PS:觉得我的构造腰筋配的数很大,是不是算错了
例如:一根500*800的梁,按混规9.2.13构造配500*(800-30)*0.1%=385,每侧385,两侧就是770,需配G8根12但是计算VT1-0.1,扭筋配2根10就够了。。。。我的集中标注要怎么写呢,写扭筋吗?那原位标注还要不要写构造腰筋?PS:觉得我的构造腰筋配的数很大,是不是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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