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9.1.12条规定,单层框架工字形截面的梁翼缘外伸部分b1与其厚度t1之比,对Q235钢材不超过以下数值:(1) 柱:7度时13, 8度时11, 9度时10。(2) 梁:7度时11, 8度时10, 9度时9。均小于“钢规”03考虑截面塑性时Q235,b1/t1≤13的规定。这表明在抗震区有更严格的要求。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同样应遵守此规定。
(1) 柱:7度时13, 8度时11, 9度时10。
(2) 梁:7度时11, 8度时10, 9度时9。
均小于“钢规”03考虑截面塑性时Q235,b1/t1≤13的规定。这表明在抗震区有更
严格的要求。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同样应遵守此规定。
由于门式刚架屋面荷载较轻,吊车吨位小,按8度抗震区验算,一般均不控制。为此,建议在7、8度地震区当刚架梁柱的b1/t1超出以上规定时,可取以上规定的b1/t1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