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劳武 于 2015-11-24 09:46 编辑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给水水锤吸纳器(以下简称吸纳器)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产品型号、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产品说明书以及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尺寸DN 15~DN 400、公称压力不大于PN 50,温度0℃~70℃的建筑给水水锤吸纳器。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给水水锤吸纳器(以下简称吸纳器)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产品型号、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产品说明书以及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尺寸DN 15~DN 400、公称压力不大于PN 50,温度0 ℃ ~70℃的建筑给水水锤吸纳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