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要求社保的问题
xingm2000
xingm2000 Lv.3
2015年07月13日 15:58:53
只看楼主

请问各位,本人打算报名考基础(以后还要考虑报考专业)。听说去年有的省份就要求所在单位要求交社保的问题,目前所在单位无相关资质(非建筑行业),但是所在集团公司有相关资质(可以报考专业考试,已经有子公司的人报考过),但是集团公司和我现在所在公司不在一个省份,那么我可以用集团公司来报名考试吗?(如果基础报名今年全国都要求社保的话)如果可以,那我必须到集团公司所在省报名考试,但是我没那边交社保的记录啊。请教各位这种情况怎么办?

请问各位,本人打算报名考基础(以后还要考虑报考专业)。听说去年有的省份就要求所在单位要求交社保的问题,目前所在单位无相关资质(非建筑行业),但是所在集团公司有相关资质(可以报考专业考试,已经有子公司的人报考过),但是集团公司和我现在所在公司不在一个省份,那么我可以用集团公司来报名考试吗?(如果基础报名今年全国都要求社保的话)如果可以,那我必须到集团公司所在省报名考试,但是我没那边交社保的记录啊。请教各位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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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gygao
2015年07月13日 16:06:19
2楼
你要是能搞定你集团就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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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然回眸
2015年07月13日 16:56:55
3楼
今年举行不举行考试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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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1433297986285
2015年07月13日 17:06:50
4楼
汪栋林: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在安徽宏源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当涂县供电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4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17号),你于2015年4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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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1433297986285
2015年07月13日 17:06:52
5楼
汪栋林: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在安徽宏源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当涂县供电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4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17号),你于2015年4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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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1433297986285
2015年07月13日 17:06:53
6楼
汪栋林: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在安徽宏源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当涂县供电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4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17号),你于2015年4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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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zy0221
2015年07月15日 09:30:15
7楼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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