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建质[2015]67 号 第十二条 关于结构抗震性能目标: (二) 选择预期水准的地震作用设计参数时,中震和大震可按规范的设计参数采用,当安评的小震加速度峰值大于规范规定较多时,宜按小震加速度放大倍数进行调整。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建质[2015]67 号
第十二条 关于结构抗震性能目标:
(二) 选择预期水准的地震作用设计参数时,中震和大震可按规范的设计参数采用,当安评的小震加速度峰值大于规范规定较多时,宜按小震加速度放大倍数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