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图 主楼与车库顶板交接处梁板的施工缝置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如果不符合现在大部分带车库的住宅都是如此施工,理由仅仅是施工方便吗?
如下图 主楼与车库顶板交接处梁板的施工缝置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如果不符合现在大部分带车库的住宅都是如此施工,理由仅仅是施工方便吗?
2楼
确实不符合规范要求,但是现在这种留法也很普遍啊,有时候也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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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们也是那么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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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yygzxth2006 发表于 2015-6-12 10:36 确实不符合规范要求,但是现在这种留法也很普遍啊,有时候也默认了是啊~~~那有没有什么措施能即这样留又不违反规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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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威海冯 发表于 2015-6-12 14:41 我们也是那么留的,监理没虐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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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施工缝还是要按照规范要求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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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这样的情况结构受力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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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1.在绑钢筋浇筑混凝土前,将柱顶混凝土剔凿,深度为露出全部柱顶主筋为宜,估计为4-5cm。
2.提请设计重新计算,增加此处梁底钢筋数量,植筋将梁底单排钢筋变为双排。
3.此处梁钢筋加密区箍筋间距增加,并提高箍筋等级。
4.此处增加弯起钢筋并采用化学方法锚入柱内。
5.若此处柱子为首层,即柱底即为筏板基础顶面,则剔凿柱侧全高混凝土至露出柱子全部竖向主筋,植筋与上部梁同时浇筑混凝土。达到增加柱截面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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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其实差不太多。1/3 本身也是平法的一个偷懒的统一做法而已,真正要看的是具体的受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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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现在大多都这样做了,不同意也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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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存在即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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