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5炉排冷态试运转: 3.1.15.1清理炉膛、炉排,尤其是容易卡住炉排的铁块、焊渣、焊条头和铁钉等必须清理干净。然后将炉排各部位的油杯加满润滑油。 3.1.15.2炉排冷运转连续不少于8h,试运转速度最少应在两级以上,经检查和调整应达到以下要求: a检查炉排有无卡住和拱起现象,如炉排有拱起现象可通过调整炉排前轴的拉紧螺栓消除。 b检查炉排有无跑偏现象,要钻进炉膛内检查两侧主炉排片与两侧板的距离是否基本相等。不等时说明跑偏,应调整前轴相反一侧的拉紧螺栓(拧紧),使炉排走正,如拧到一定程度后还不能纠偏时,还可以稍松另一侧的拉紧螺栓,使炉排走正。
3.1.15.1清理炉膛、炉排,尤其是容易卡住炉排的铁块、焊渣、焊条头和铁钉等必须清理干净。然后将炉排各部位的油杯加满润滑油。
3.1.15.2炉排冷运转连续不少于8h,试运转速度最少应在两级以上,经检查和调整应达到以下要求:
a检查炉排有无卡住和拱起现象,如炉排有拱起现象可通过调整炉排前轴的拉紧螺栓消除。
b检查炉排有无跑偏现象,要钻进炉膛内检查两侧主炉排片与两侧板的距离是否基本相等。不等时说明跑偏,应调整前轴相反一侧的拉紧螺栓(拧紧),使炉排走正,如拧到一定程度后还不能纠偏时,还可以稍松另一侧的拉紧螺栓,使炉排走正。
c检查炉排长销轴与两侧板的距离是否大致相等,通过一字形检查孔,用榔头间接打击过长的,使长销轴与两侧板的距离相等。同时还要检查有无漏装垫圈和开口销,如有应停转炉排,装好后再运转。
d检查主炉排片与链轮啮合是否良好,各链轮齿是否同位,如有严重不同位时,应与制造厂联系解决。
e检查炉排片有无断裂,有断裂时等到炉排转到一字形检查孔的位置时,停炉排把备片换上再运转。
f检查煤闸板吊链的长短是否相等。检查各风室的调节门是否灵活。
h冷态试运行结束后应填好记录,甲乙双方签字。
3.1.16烘炉:
3.1.16.1准备工作:
a锅炉本体及工艺管道全部安装完毕,水压试验合格。
b锅炉的附属设备、软水设备、化验设备、水泵等已达到使用要求。
c锅炉辅机包括鼓风机、引风机、出渣机、除尘器及电气控制仪表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并同时加满润滑油。
d编制烘炉方案及烘炉升温曲线,选好炉墙测温点,准备好测温仪表和记录表格。
e关闭排污阀、主汽阀、副汽阀、打开上水阀、开启一只安全阀,如有省煤器时,开启省煤器循环管阀门。然后将合格软化水上至比锅炉正常水位稍低点。
f准备好适量的木柴和燃煤,木柴上不能带有铁钉或其它金属材料。
3.1.16.2烘炉方法及要求:
a整体快装锅炉均采用轻型炉墙,根据炉墙潮湿程度,一般烘烤时间为3~6d。
b木柴烘炉:打开炉门、烟道闸板、开启引风机,强制通风5min,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潮气和灰尘,然后关闭引风机。打开炉门和点火门,在炉排前部1.5m范围内铺上厚度为30~50mm的炉渣,在炉渣上放置木柴和引燃物。点燃木柴,小火烘烤。自然通风,缓慢升温,第一天不得超过80℃,后期不超过160℃。烘烤约2~3d。
c煤炭烘炉:木柴烘烤后期,逐渐添加煤炭燃料,并间断引风和适当鼓风,使炉膛温度逐步升高,同时间断开动炉排,防止炉排过烧损坏,烘烤约为1~3d。
d整个烘炉期间要注意观察炉墙、炉拱情况,按时做好温度记录,最后画出实际升温曲线图。
3.1.16.3注意事项:
a火焰应保持在炉膛中央,燃烧均匀,升温缓慢,不能时旺时弱。烘炉时锅炉不升压。
b烘炉期间应注意及时补进软水,保持锅炉正常水位。
c烘炉中后期应适量排污,每6~8h可排污一次,排污后及时补水。
d煤炭烘炉时应尽量减少炉门、看火门开启次数,防止冷空气进入炉膛内,使炉膛产生裂损。
3.1.17煮炉:
3.1.17.1为了节约时间和燃料,在烘炉末期进行煮炉。一般采用碱性溶液煮炉,加药量根据锅炉锈蚀、油污情况及锅炉水容量而定。如锅炉出厂说明书未作规定时,可按表1-33规定计量加药量。
表中药品用量按100%纯度计算,无磷酸三钠可用碳酸钠(Na2CO3)代替,用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3.1.17.2将两种药品按用量配好后,用水溶解成液体,从上人孔处或安全阀座处,缓慢加入炉体内。然后封闭人孔或安全阀。操作时要注意对化学药品腐蚀性采取防护措施。
3.1.17.3升压煮炉:加药后间断开动引风机,适量鼓风使炉膛温度和锅炉压力逐渐升高,进入升压煮炉,当压力升至0.4MPa(kgf/c㎡)时,连续煮炉12h,煮炉结束停火。
3.1.17.4煮炉结束后,待锅炉蒸汽压力降至零,水温低于70℃时,方可将炉水放掉,待锅炉冷却后,打开人孔和手孔,彻底清除锅筒和集箱内部的沉积物,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检查锅炉和集箱内壁,无油垢、无锈斑为煮炉合格。
3.1.17.5最后经甲乙双方共同检验,确认合格,并在检验记录上签字盖章后,方可封闭人孔和手孔。
3.1.18试运行及安全阀定压: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正式运行之前应进行72h的满负荷运行。同时将安全阀定压。
3.1.18.1准备工作:
a准备充足的燃煤,供水、供电、运煤、除渣系统均能满足锅炉满负荷连续运行的需要。
b对于单机试车、烘炉煮炉中发现的问题或故障,应全部进行排除、修复和更换。
c由具有合格证的司炉工、化验员负责操作,并在运行前熟悉各系统流程。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试运行工作由甲乙双方配合进行。
3.1.18.2点火运行:
a将合格的软水上至锅炉最低安全水位,打开炉膛门、烟道门自然通风10~15min.添加燃料及引火木柴,然后点火,开大引风机的调节阀,使木柴引燃然后关小引风机的调节阀,间断开启引风机,使火燃烧旺盛,而后手工加煤并开启鼓风机,当燃煤燃烧旺盛时可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此时应观察燃烧情况进行适当拨火,使煤能连续燃烧。同时调整鼓风量和引风量,使炉膛内维持2~3mm水柱的负压。使煤逐步正常燃烧。
b升火时炉膛温升不宜太快,避免锅炉受热不均产生较大的热应力影响锅炉寿命。一般情况从点火到燃烧正常,时间不得少于3~4h。
c运行正常后应注意水位变化,炉水受热后水位会上升,超过最高水位时,通过排污保持水位正常。
d当锅炉压力升至0.05~0.1MPa时,应进行压力表变管和水位表的冲洗工作。以后每班冲洗一次。
e当锅炉压力升至0.3~0.4MPa时,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人孔、手孔和其他连接螺栓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随看压力升高及时消除人孔、手孔、阀门、法兰等处的渗漏,并注意观察锅筒、联箱一管道及支架的热膨胀是否正常。
3.1.18.3安全阀定压:
a试运行正常后,可进行安全阀的调整定压工作,安全阀开启压力规定见表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