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布局的防火要求是什么? 为了保障城市的消防安全,城市总体布局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在城市总体布局中,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应与影剧院、会堂、体育馆、大商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或场所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选择好大型公共建筑的位置,确保其周围通道畅通无阻。 (2)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的工厂和大型液化石油气储存基地应布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颇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与居住队、商业区或其他人员集中地区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口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沿城市河流布置时,宜布置在城市河流的下游,并应采取防止液体流入河流的可靠措施。
为了保障城市的消防安全,城市总体布局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在城市总体布局中,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应与影剧院、会堂、体育馆、大商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或场所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选择好大型公共建筑的位置,确保其周围通道畅通无阻。
(2)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的工厂和大型液化石油气储存基地应布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颇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与居住队、商业区或其他人员集中地区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口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沿城市河流布置时,宜布置在城市河流的下游,并应采取防止液体流入河流的可靠措施。
(3)在城市总体布局中,应合理确定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的位置,使之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合理确定城市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位置,严禁在输油、输送可燃气体干管上修建任何建、构筑物或堆放物资。
(4)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两倍,距主航道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一倍。
(5)城区内新建各种建筑物时,应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修建四级耐火等级建筑。
(6)地下铁道、地下隧道、地卜街、地下停车场的布置与城市其他建设应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规定合埋设置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报警、灭火、防排烟等设施。安全出日必须满足紧急疏散的需要,并应直接通到地面安全地点。
(7)设置必要的防护带。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形成防护带,带内加以绿化,以起到阻止火灾蔓延的作用。
(8)布置工业区应注意靠近水源。以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
(9)助消防站是城市的重要公共设施之一,是保护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合理确定消防站的位置和分布。
(10)城市汽车加油站要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重要的公共建筑以及有明火和散发火花的地点。
(11)街区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相邻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