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政府投入 在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上,国家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起相应的新机制来专门管理对其的资金分配,并逐渐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对于那些参与投资小型农田建设的民众,政府应该适当的制定一些对他们有利的优惠政策。另外,各个地方的政府部门应当对其财政收入的分配上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得新的分配制度中能拿出更多的资金来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二)增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监督力度
在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上,国家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起相应的新机制来专门管理对其的资金分配,并逐渐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对于那些参与投资小型农田建设的民众,政府应该适当的制定一些对他们有利的优惠政策。另外,各个地方的政府部门应当对其财政收入的分配上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得新的分配制度中能拿出更多的资金来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二)增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监督力度
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监督力度上进行提高,有利于促进水利工程的建设效率。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水利建设工程进行仔细而谨慎的规划,由此而使得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达到施工有质、昔理有度的效果[5].而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监督制度上,国家应该不断的对其进行改进。此外,相关监督部门以及工作人员都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由此而保障水利工程的建设效率以及工程质量。
(三)充分使用与定期维修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备
农业生产量的高低是由小型农业水利建设完善程度来决定。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小型农业水利设备的使用加以重视,并对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维修,由此而确保农业水利设备能发挥出其做大作用。此外,周家在充分运用现有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的过程中,也应积极的预防一些可能对小型农业设施造成损坏的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