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二类高层综合楼,地下一层(8000平方米),一至五层为商店(合计36000平方米),六至十三层(每层900平方米)为客房,高度小于50米,室内消防(指室内消火栓系统,后同)水量计算有二种计算方法:(1)按GB50794-2014本工程为二类公共建筑,高度小于50米,室内消防水量20L/S,工作时间3小时。(2)按江苏专家意见,本楼室内消防水量应按各使用功能分别计算消防水量,按水量大的取用,如此则:地下一层(汽车库29000立方米)30L/S,室内设喷淋,消防水量减50%,则为15L/S,工作时间2小时;一至五层商店(高度小于24米,合计70000立方米)40L/S(商店危险性大,不打折),工作时间2小时;客房部分(高层)20L/S,工作时间3小时。这样问题来了,如果按第二种方法计算则多层商店部分的水量大于高层部分,那是否就按多层商店部分计算水量?还有商店内系统工作时间是否应该按3小时计算(该楼本为二类高层综合楼)?现在糊涂了,请各位水友及专家指点迷津,谢谢。
一栋二类高层综合楼,地下一层(8000平方米),一至五层为商店(合计36000平方米),六至十三层(每层900平方米)为客房,高度小于50米,室内消防(指室内消火栓系统,后同)水量计算有二种计算方法:(1)按GB50794-2014本工程为二类公共建筑,高度小于50米,室内消防水量20L/S,工作时间3小时。(2)按江苏专家意见,本楼室内消防水量应按各使用功能分别计算消防水量,按水量大的取用,如此则:地下一层(汽车库29000立方米)30L/S,室内设喷淋,消防水量减50%,则为15L/S,工作时间2小时;一至五层商店(高度小于24米,合计70000立方米)40L/S(商店危险性大,不打折),工作时间2小时;客房部分(高层)20L/S,工作时间3小时。这样问题来了,如果按第二种方法计算则多层商店部分的水量大于高层部分,那是否就按多层商店部分计算水量?还有商店内系统工作时间是否应该按3小时计算(该楼本为二类高层综合楼)?现在糊涂了,请各位水友及专家指点迷津,谢谢。
2楼
GB50016-2014中规定地面建筑只有住宅和非住宅部分的消防设施才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楼主所说的显然不在此列,所以个人认为消防用水量的确定应取地面建筑和地下建筑消防用水量的大值,期待楼主将最终结果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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