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项目设置和计量规则,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计算。1.0.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应当按本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1.0.4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计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1.0.5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计算。
1.0.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应当按本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
1.0.4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计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5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