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已出,快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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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 Lv.12
2015年03月06日 13:42:04
只看楼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5-02-15 浏览次数: 人社厅发〔201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规委): 根据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5

浏览次数:

人社厅发〔201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规委):

根据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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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
2015年03月09日 08:28:46
13楼
小手一抖,金币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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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hailie
2015年03月09日 08:33:03
14楼
审美有疲劳。兴奋期已过。{:1_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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