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分析、讨论GB 50194-2014 与JGJ46-2005的差异!!!
muyuyao
muyuyao Lv.18
2015年02月27日 15:41:25
只看楼主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5-3-20 10:24 编辑 请大家分析、讨论最新规范施工供用电的GB 50194-2014与部标JGJ46-2005的内容差异!!!另外,两者在现实中该如何兼容???!!!过渡期该多久???!!!各地是否有相关的最新文件要求???!!!目前应该执行哪一个???!!!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5-3-20 10:24 编辑

请大家分析、讨论最新规范施工供用电的GB 50194-2014与部标JGJ46-2005的内容差异!!!

另外,

两者在现实中该如何兼容???!!!

过渡期该多久???!!!

各地是否有相关的最新文件要求???!!!

目前应该执行哪一个???!!!
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5:49:11
2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5-2-28 10:28 编辑

GB 50194-2014是1993版的更新版,相距22年了现在才更新!!!

正因为如此,JGJ46-2005才应运而生!!!

尽管JGJ46-2005中的某些规定很过分、太严格、与部分国标规范有分歧,但它确实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

可以说是最最符合那个时期中国建筑业国情的一本好规范!!!

虽然也存在一些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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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5:51:12
3楼
GB 50194-2014更加趋近于常规的电气规范,如允许使用TT系统,允许两级配电或多级配电,一级配电箱的漏保参数变动非常大,且对二级箱配漏保时的动作参数做出了规定,等等!!!

可操作性更强,出现了一些新概念,如一级分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

“允许使用TT系统,允许两级配电或多级配电”等都好转变,但对一级配电箱的配置将会有较大触动!!!

一级箱为总进线漏保模式时,总进线漏保换为300MA\0.3s的即可!!!

但现实中更加普遍的一级箱是分路漏保模式,“各分路漏保也都替换为300MA\0.3s的”似乎就有问题了!!!

新规范中并没有对此做出说明和要求!!!

仿佛根本没有这回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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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5:52:52
4楼
JGJ46-2005并没有对二级箱有装漏保要求!!!

但某些自我要求较高的企业在二级箱内也装了漏保!!!

不少还是在各出线回路装了75MA、0.1S的漏保!!!

新规范对二级箱配漏保时的动作参数做出了规定:100MA、0.2S!!!

如此参数的漏保都装在二级箱的各分路上显然又不合适!!!

是否今后一级箱、二级箱都不能采用分路漏保模式了???!!!

漏保都只能装在一级箱、二级箱的总进线处???!!!

规范编制者必须正视现状,对此予以解释,进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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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5:56:32
5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5-9-5 07:16 编辑

如是这样,全国就会有大量的临电一级箱(柜)、临电二级箱(柜)有进行大手术了!!!

新规范6.4.7条的条文解释规定:当配电系统设置三级漏电保护时,可为30MA/0.1S、100MA/0.2S、300MA/0.3S!!!

JGJ46-2005中强条“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提法是否违背新规范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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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6:02:00
6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5-2-28 10:29 编辑

JGJ46-2005中还强调的“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也违背新规范的要求了!!!

因为新规范的6.3.3条规定“ 用电设备或插座的电源宜引自末端配电箱, 当一个末级配电箱直接控制多台用电设备或插座时,每台用电设备或插座应有各自独立的保护电器”!!!

从文字上推断,似乎插座并不装在末端配电箱中!!!

那装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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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6:08:38
7楼
新规范6.3.1中规定“分配电箱以下可根据需要,再设分配电箱”!!!

那么请问:

1、再设的分配电箱之下,能否再设分配电箱???!!!

2、这些分配电箱中的漏保参数又该如何分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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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6:12:52
8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5-10-6 10:47 编辑

JGJ46-2005不允许分配电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下面必须有三级箱!!!

新规范6.3.4条规定“当分配电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时,每台用电设备或插座应有各自独立的保护电器”!!!

问题是:分配电箱该如何直接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

按照新规范要求,分配电箱中可只有100MA/0.2S的漏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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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6:55:38
9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5-2-27 16:56 编辑

JGJ46-2005中,看不见允许链式带分配电箱、链式带三级箱的条文!!!

但新规范的6.1.2条明文规定“低压配电系统不宜采用链式配电。当部分用电设备距离用电点较远,且彼此相距很近、容量小的次要用电设备,可采用链式配电,但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

以上,我一气盖了9层楼,很多了,算是抛砖引玉吧!!!

望大家积极参与、大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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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3321aaa
2015年02月27日 18:17:42
10楼
目前具体执行那个标准,有点晕了?
以前在工地上看到都是执行J4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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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5年02月27日 18:33:40
11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6-6-12 13:57 编辑 q123321aaa 发表于 2015-2-27 18:17 目前具体执行那个标准,有点晕了? 以前在工地上看到都是执行J46的您说的“以前在工地上看到都是执行JGJ46的.”完全符合实际!!!对于目前具体执行那个标准的问题,所有搞施工用电的的确都会发晕!!!全国就没有一处能予以解释、明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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