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开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至今已经使用第三版(2013)规范了,但行业中对这个规范精神的实质(有关方面的贯彻、宣传、培训····)还是存在一定的误解,行业中一直存在着“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之说,认为“清单计价”就是综合单价,“定额计价”就是工料单价。 个人觉得只要将“计价”与“列项”分开表述就可以简单的讲清楚了: 计价应该是按“综合单价法”与“工料单价法”来区别;——不论哪个方法都需要用到计价定额,只不过这个“定额”不一定是指定的;
从2003年开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至今已经使用第三版(2013)规范了,但行业中对这个规范精神的实质(有关方面的贯彻、宣传、培训····)还是存在一定的误解,行业中一直存在着“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之说,认为“清单计价”就是综合单价,“定额计价”就是工料单价。
个人觉得只要将“计价”与“列项”分开表述就可以简单的讲清楚了:
计价应该是按“综合单价法”与“工料单价法”来区别;——不论哪个方法都需要用到计价定额,只不过这个“定额”不一定是指定的;
而“清单”应根据列项形式以按“清单规范附录列项”与按“定额规则列项”来区分。——按“清单规范附录列项”的因规范强制采用“综合单价法”就不说了,而按“定额规则列项”的,则可以采用“综合单价法”也可以采用“工料单价法”来计价。
当年在土木在线网里个人有个帖子提出的观点就是:《计价规范》是规范定额的用法而非取代定额
2楼
上面提到当年的帖子不是此网,给了网址咋变成这个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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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本来不想“一稿两投”的,但论坛里不能连接,只有复制过来了,注意:这是2003年的文字了。
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宣贯辅导材料后的思考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颁布的重大意义及其作用笔者不予多说了。通过对《规范》的初步学习,本人认为《规范》与预算定额的关系应是互为相关的有机结合,而非为两个对立面;《规范》应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及招标工程商务标制定或评定的一个程序标准,《规范》规定怎样使用预算定额而非取代定额。
对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宣贯辅导教材》(以下简称《教材》)中的几个观点(或说“说法”),本人认为各地有关部门在宣贯培训时宜淡化或予以修正。因现在有好多业务人员及管理部门都理解成施行《计价规范》以后,工程预算定额要取消了。
1、“定额计价”“难以满足招标投标和评标的要求”之说。定额的使用与招标投标和评标的要求也不是主从关系,定额不是为招标投标和评标而产生或存在;而评标过程(环节)所存在的种种现象也不应该认为是定额的使用而造成的。定额的属性可以改变,而评标定标过程中技术、经济管理因素的缺失(评标人员看不到投标书的具体内容、评标时间过于短少
<有的甚至1-2个小时>
)、靠摇号、抽阄等方法定标的现象不改变,就算取消了定额,招标投标活动中不规范的行为也是不会随着消失。
2、“预算定额”“不能反映市场价格(反映滞后)”之说。预算定额表示的是“量”而非“价”的体现,且量也可完全放开,按企业、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换算来使用定额。所以,目前一些造价不能反映市场价格,主要与定额的使用规则有关,但“漏洞”不在定额,市场不规范也不是定额造成,而是市场的综合管理、合同的专业管理的不到位所致。再则, “量”是客观的,“价”是市场的,且掺和了主观意识,量与价不应该混同。现举一例,以提请各位学习《教材》时能结合理解:如某砌体定额,人工消耗量为1工日/m3,定额编制取定基期价为15元/工日,而市场价为30元/m3,则不能说定额人工消耗量为1工日/m3不符合市场而应改为2工日,而应分析市场每m3砌体的投工量,并调整定额取定价。
3、“定额”“是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制定……的,”之说。定额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计划经济”规定了定额的使用方法。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有“计划”的做事(不是“计划经济”的计划,而是如事前算帐之类计划)难道也不对吗?所以,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的确定还是应该有定额的。
综上所述,《规范》的发布不是以《规范》取代定额,而是规范定额的使用、改变定额的属性,抛弃以前那种“按定额规则、不管工程实际”列项计算(即按定额套项目)的概念,而应按项目套定额;至于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应该将着眼点放在评标定标环节及中标工程合同签订的监督、管理工作上。
有的甚至1-2个小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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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好资料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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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分析的挺好的 ,有了个系统的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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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多谢楼主分享,这两个概念确实混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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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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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很好,学习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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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现在不是分的很清楚吗,以后定额就会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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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一根牛筋 发表于 2015-1-3 14:35 上面提到当年的帖子不是此网,给了网址咋变成这个文字了?打开开了一下 ,可以啊 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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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谢谢楼主!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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