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世界高层建筑委员会建议高层建筑的高度(包括住宅建筑)分为四类:第一类:9~16层(最高到50m);第二类:17~25层(最高到75m);第三类:26~40层(最高到100m);第四类:40层以上(即超高层建筑)。因此,国际上一般认为9层以下者为多层建筑,9层和9层以上者位高层建筑。
1972年,世界高层建筑委员会建议高层建筑的高度(包括住宅建筑)分为四类: 第一类:9~16层(最高到50m); 第二类:17~25层(最高到75m); 第三类:26~40层(最高到100m); 第四类:40层以上(即超高层建筑)。 因此,国际上一般认为9层以下者为多层建筑,9层和9层以上者位高层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