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版专攻 于 2014-11-21 17:16 编辑 如标题所示,新消规3.5.2小注3:“当一栋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有某栋多层建筑,共三层,首层为商店、二层为办公、三层为旅馆,每层体积均为4500m3。 若按注解3,每层按使用功能不同可以分别计算,则都不用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整栋建筑体量大,不设消火栓系统又欠妥当。故请教下各位水友,此种类型建筑应该如何具体考虑?
本帖最后由 版专攻 于 2014-11-21 17:16 编辑
如标题所示,新消规3.5.2小注3:“当一栋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有某栋多层建筑,共三层,首层为商店、二层为办公、三层为旅馆,每层体积均为4500m3。
若按注解3,每层按使用功能不同可以分别计算,则都不用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整栋建筑体量大,不设消火栓系统又欠妥当。故请教下各位水友,此种类型建筑应该如何具体考虑?:handshake
12楼
造杯水 发表于 2014-11-21 16:12 这是典型的中国文字害死人的例子。为什么我怎么看都这么理解:当一栋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先计算建 …谢谢太阳前辈。: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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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本帖最后由 版专攻 于 2014-11-21 17:22 编辑
针对楼主的问题,又听了下黄晓家总共上海宣贯录音(上午59分钟左右),他还特别强调了这一条,黄晓家的意思正如楼上板凳和11#[at]造杯水[/at的]解释。还有个问题需要说下,设不设消火栓系统2015年5月1日以前还看老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年5.1日后要按照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条文来决定,怎么设才看新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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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有一种情况下部一层(或一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上部为办公或客房,此种情况商业服务网点是否按商店考虑呢?(特别是浙江地区,只要满足商业网点要求,不一定上部是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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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新消规规定如何设,建规规定是否设置消火栓,如果总体积超过5000立方(小于10000立方米),应规定当一栋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应按不同功能考虑是否设置消火栓,这样才与消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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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本帖最后由 lz689706 于 2014-11-23 01:02 编辑
一栋楼几种使用功能现在很普遍,要是消火栓系统水量分别计算,规范应该解释清楚,毕竟是新出的规范,各种解释,天地之差。个人理解,原理应该同喷淋水量取法,毕竟一栋楼是有防火分区要求的,各功能面积比例一点不考虑 ?当地车库全部要求按地下建筑水量计算,受害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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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同意取25L/S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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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学习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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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zhanghaijun760209 发表于 2014-11-21 22:37 有一种情况下部一层(或一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上部为办公或客房,此种情况商业服务网点是否按商店考虑呢 …商业网点的定义是在住宅下部,因此,你说的情况就是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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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这个只讲的用水量 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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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就高不就低,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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