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vxc111 于 2014-11-4 09:08 编辑 新标准的调整,存在一个可能:原定的实行盖章并终身负责的时间节点已到,而现有注册人员数量不足,或分布不均,实力大院几十个,盖章小院一个没有。 如果不做调整,那么将有一大批小院难以揽人,只好抱团搞众多分院,做大院应对。 从流出的新标准来看,有两个可讨论的地方: 一是化工医药类的没有注册供配电要求,可能是认为它们专业性更强,安全系数高,或者一般的注册人员不足以承担和胜任。
本帖最后由 zvxc111 于 2014-11-4 09:08 编辑
新标准的调整,存在一个可能:原定的实行盖章并终身负责的时间节点已到,而现有注册人员数量不足,或分布不均,实力大院几十个,盖章小院一个没有。
如果不做调整,那么将有一大批小院难以揽人,只好抱团搞众多分院,做大院应对。
从流出的新标准来看,有两个可讨论的地方:
一是化工医药类的没有注册供配电要求,可能是认为它们专业性更强,安全系数高,或者一般的注册人员不足以承担和胜任。
二是建筑类电可用发输电顶替,从业人员都知到,发输电和供配电从考试大纲工作内容到常用规范大部分都不同,两者虽然知识基础是相通的,但也应该经过相当的时间和业务,才能熟习和掌握相关规范和技能。
即然发输电能顶供配电用,供配电理应能当发输电使,否则有歧视嫌。现在直接用,给人感觉在让大电力院的几十本证人才到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院找出路一样(建设部主要管建筑市场,你懂的)。
新标准或是妥协产物而非原定的方向,是领到的艺术。
2楼
从来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考虑既得利益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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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本帖最后由 zvxc111 于 2014-11-2 14:38 编辑
其实当年建筑开始实行注册时也出现过出价招揽有证人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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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你不知道了,旧标准的建筑院也是可以用发输变电的,共21个行业有十来个行业都是供配电和发输变电都可以用的,但实际上发输变电的证太少了,电力行业都远远不够用,其他行业不可能用发输变电的,这次新标准很多行业指定只用供配电了,是还原工作实际,而建筑院不但继续两个证可以用,还特定列出了两个证,就有点意思了,毕竟建筑院是建设市场的老大啊,业务量最大,感觉这应该是住建部前瞻性的政策,预到十年八年后,发输变电的证书存量越来越多的时候,就可以在建筑院打通两个专业证的流动了。
而“为什么发输变电可以用在供配电,而供配电不能用在发输变电”的问题,其实旧标准也是这样的,只是由于市场太缺证大家没留意而已,说穿了,就相当于有大货车驾证可以开小车,而有小车驾证不可以开大货车一样,并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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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zgco188 发表于 2014-11-2 17:02 你不知道了,旧标准的建筑院也是可以用发输变电的,共21个行业有十来个行业都是供配电和发输变电都可以用的 …如下是旧标准对注电两个专业的需求:煤炭行业 供配电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电气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 电气电力行业 发输变电冶金行业 电气军工行业 电气机械行业 供配电商物粮行业 电气核工业行业 供配电电子通信广电行业 供配电轻纺行业 电气建材行业 电气铁道行业 电气公路行业 不需要水运行业 电气民航行业 电气市政行业 供配电农林行业 电气水利行业 发输变电海洋行业 供配电建筑行业 电气指定要求供配电的有6个行业,指定要求发输变电的有2个行业,不指定专业(即是两个专业都可以)的有12个,不需要注册电气工程师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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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zgco188 发表于 2014-11-2 17:04 如下是旧标准对注电两个专业的需求:煤炭行业 供配电即是说旧标准是有12个行业是既可用供配电也可以用发输变电的,不过这些行业一直都只用供配电,从没有人想过用价格昂贵的发输变电,被大家忽略罢了,这次新标准是明确了大部分行业只用供配电,但业务量最大的建筑院却特别注明两个专业证都可以用,却有些意思。但现时的电力行业缺乏发输变电证太严重了,现在丙级基本无证,乙级大部分欠证,甲级个别还缺证,新标准不能高工代替注册人员了,对电力行业冲击最大,电力行业估计最少还得五年才能逐步供求平衡,之后走向饱满,发输变电开始走下神台,在八年至十年左右跟供配电相差不大,这时候建设行业里业务量最大的建筑院才真的两个专业证都可以用,因为发输变电证愿意注册到建筑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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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分析有理,应该是这样吧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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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赞一个,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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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本帖最后由 zvxc111 于 2014-11-5 20:10 编辑
确实不注意这点,只是从两者考试大纲和内容看,发输电适合电力院,供配电适合建筑院,或范围更广的用电企业,而想当然了。能注意到这点的是旧标准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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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楼宇智能化真的不用了吗
那标的那些专业 例如建筑电气 有注册证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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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等待新的资质标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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