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规 9.1 节: 1. 单向板和双向板的规定。 1.1 两边支承按单向板 1.2 四边支承大于 3 按单向板,小于 2 按单向板, 2~3 之间宜按双向板。 1.3 在垂直受力方向布置分布筋。 2.板跨厚比规定。 2.1 单向板 30 ,双向板 40 ,无梁有柱帽 35 ,无梁无柱帽 30, 。 2.2 当荷载或跨度较大时,此值适当减小。
混规
9.1
节:
1. 单向板和双向板的规定。
1.1
两边支承按单向板
1.2
四边支承大于
3
按单向板,小于
2
按单向板,
2~3
之间宜按双向板。
1.3
在垂直受力方向布置分布筋。
2.板跨厚比规定。
2.1
单向板
30
,双向板
40
,无梁有柱帽
35
,无梁无柱帽
30,
。
2.2
当荷载或跨度较大时,此值适当减小。
3.板最小厚度规定
3.1
单向板:屋面、楼面
60
,工业建筑楼面
70
3.2
双向板
80
3.3
密肋楼盖:面板
50
,肋高
250
3.4
悬挑板:根部厚度,悬挑长度不大于
500
,最小厚度为
60
,悬挑长度为
1200
,最小厚度
100.
3.5
无梁楼盖最小厚度
150
3.6
空心楼盖最小厚度
200
4.
板中受力钢筋间距规定:板厚不大于
150
时,间距不大于
200,
;板厚大于
150
时,间距不大于
1.5
倍板厚和
250mm
。
5.
简支板或连续板下部纵向受力钢筋,深入支座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5d
,且宜伸过支座中心线。
6.
现浇空心楼盖规定:体积空心率不大于
50%
,以及对顶板、底板厚度,肋宽度等都有规定。
构造配筋:
1.
按简支或非受力边设计的现浇板,应设置板面构造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8
,间距不宜大于
200
,面积不小于同方向或受力方向的
1/3
,长度:砌体墙不小于
1/7*L
,其余不小于
1/4*L
,
L
为单向板时,按受力边考虑,
L
为双向板时按短边考虑,楼板角部宜布置附加钢筋。
2.
设计单向板时,分布筋配筋面积不小于受力筋的
15%
,配筋率不低于
1.5%
,直径不小于
6
,间距不大于
250.
3.
防裂构造钢筋: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和蜂腰、洞口、转角部位表面双向配置,配筋率不小于
0.1%
,间距不大于
200
。
4.
当板的厚度大于等于
2m
时,应在中间布置钢筋网片,直径不小于
12
,间距不大于
300
,双向布置。
5
.无支承板边设置
U
形构造钢筋,搭接长度不小于
15d
和
200
。
混规
8.5.1
条:受弯构件最小配筋率
0.2%
和
45ft/fy%
;注
1
:板类受弯构件(不包括悬臂板)当采用强度等级
400MPA
,
500MPA
的钢筋时,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允许采用
0.15%
和
45ft/fy%
。
高规3.4.6条和3.4.8条,对楼板开洞有相关规定:
1
、开洞面积不宜大于楼板面积的
30%
,
2.
楼板任意方向楼板宽度不宜小于
5m
,
3.
开洞后每一边楼板净宽度不宜小于
2m
,
4.
开洞后,宜加强洞口配筋,提高配筋率,采用双层双向配筋,增加暗恋或边梁,在洞口角部配置斜向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