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3.1.2条中,设防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的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条文解释中又明确了主要是抗震构造措施。如何理解,大家做设计时6度区都不考虑地震作用么(钢结构除外)?6度区新增的剪重比调整系数作何理解,不计算地震作用又给出最小剪力系数是何意呢?3.1.2条到底想要传递的是什么想法?
抗规3.1.2条中,设防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的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条文解释中又明确了主要是抗震构造措施。如何理解,大家做设计时6度区都不考虑地震作用么(钢结构除外)?6度区新增的剪重比调整系数作何理解,不计算地震作用又给出最小剪力系数是何意呢?3.1.2条到底想要传递的是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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