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中第四个月乙分项结算工程量价款为:乙分项合同工程量为3200 m3 第4个月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800 m3,(其中第四个月完成400 m3)比清单工程量减少了400 m3(减少数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0%),因此,乙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均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 第4个月乙分项工程结算工程量价款为:2800×160×1.08×1.069- ( 700+900+800 )×160×1.069=10.673万元
第4个月乙分项工程结算工程量价款为:
2800×160×1.08×1.069- ( 700+900+800 )×160×1.069=10.673万元
乙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均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如果这样我是不是可以给施工方增加
81m3(则减少工程量为9.97%)其结算价款为:
481×160×1.069=8.227万元 是不是更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