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enli 于 2014-4-15 21:21 编辑 本工程(北京)设置生活水无负压设备一套,中水无负压设备一套,高压消防气压设备一套,自喷消防气压设备一套。以上设备目前同换热机组,循环泵房布置在一起。问题有两个:1)以上4个设备可以同其它设备布置在一起吗?(不设任何隔断设施)2)生活水无负压设备和中水无负压设备必须分开独立设置吗?3)生活水无负压设备 和消防气压设备 可以合并布置吗?
本工程(北京)设置生活水无负压设备一套,中水无负压设备一套,高压消防气压设备一套,自喷消防气压设备一套。以上设备目前同换热机组,循环泵房布置在一起。问题有两个:
1)以上4个设备可以同其它设备布置在一起吗?(不设任何隔断设施)
2)生活水无负压设备和中水无负压设备必须分开独立设置吗?
3)生活水无负压设备 和消防气压设备 可以合并布置吗?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要求》中有关于二次加压泵房的设置要求,里面没有强调必须要独立设置,但是有些无负压厂家说泵房必须独立设置。
如有知情者,请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