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下人防工程的一个小问题向请教前辈们:这个人防工程平时作为设备库(可闲置),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甲方坚持说设计成平时排风排烟和战时送风共用一套风管(平时排风和战时送风设备各自独立,风管合用)并坚称有过这样设计的先例。请教各位前辈,这样设计合理吗?是不是只有当平时和战时通风设备共用一个机房才可以这样考虑?
这个人防工程平时作为设备库(可闲置),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甲方坚持说设计成平时排风排烟和战时送风共用一套风管(平时排风和战时送风设备各自独立,风管合用)并坚称有过这样设计的先例。请教各位前辈,这样设计合理吗?是不是只有当平时和战时通风设备共用一个机房才可以这样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