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水》4.4.15第1条与4.6.3第2条,底层单排的6个大便器的污水排水是否需要设环形通气管,怎么去理解的呢?在注考里有类似的题目吗?还望群里的各位大侠给小弟指明,谢谢各位了!不胜感激!
关于《建水》4.4.15第1条与4.6.3第2条,底层单排的6个大便器的污水排水是否需要设环形通气管,怎么去理解的呢?在注考里有类似的题目吗?还望群里的各位大侠给小弟指明,谢谢各位了!不胜感激!
2楼
本帖最后由 天津于工 于 2013-11-28 12:08 编辑
这位朋友你好:
关于一层单独排出的的卫生器具通气管问题
在《建筑给排水规范》GB 50015-2003 (2009 年版 ) 第4.6.3条中这样描述: 下列排水管段应设置环形通气管:
1 连接4个及4个以上卫生器具且横支管的长度大于12m的排水横支管;
2 连接6个及6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
但当首层单独排出时是否也按此?(这是许多审图师对设计者的要求)
答案是可不按此设置。
理由一:看规范定义:
2.1.39 横管 horizontal pipe
呈水平或与水平线夹角小于 45 °的管道。
1 横支管 horizontal branch
连接器具排水管至排水立管的管段
2 横干管 horizontal main
连接若干根排水立管至排出管的管段。
2.1.37 排出管 building drain,outlet pipe
从建筑物内至室外检查井的排水横管段。
显然此段管道不属于横支管也不属于横干管,如果说贴切的话,更符合的是排出管这一条,所以不适用第4.6.3条。
理由二:
第4.4.15 条: 下列场所设置排水横管时 , 管径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 建筑底层 无通气的 排水支管与其楼层管道分开单独排出时 , 其排水横支管管径可按表 4.4.15 确定 ;
表 4.4.15 无通气的 底层单独排出的横支管最大设计排水能力
排水横支管管径( mm ) 50 75 100 125 150
最大排水能力( L/s ) 1.0 1.7 2.5 3.5 4.8
虽然规范犯了前言不搭后语的毛病(把没有接立管的排出管当做横支管),但不去理会他,这个表格可以利用。
即只要满足这个流量而选定的管径,(冲洗水箱大便器6及75个时,对住宅及一二类宿舍排水流量分别是2.43及4.81L/S,)是可以满足不通气要求的。即无需设置环形通气管。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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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本帖最后由 老妖精 于 2013-11-28 12:51 编辑
一、先列出条文做对比:
第4.4.15 条: 下列场所设置排水横管时 , 管径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 建筑底层 无通气的 排水支管与其楼层管道分开单独排出时 , 其排水横支管管径可按表 4.4.15 确定 ;
表 4.4.15 无通气的 底层单独排出的横支管最大设计排水能力
排水横支管管径( mm ) 50 75 100 125 150
最大排水能力( L/s ) 1.0 1.7 2.5 3.5 4.8
第4.6.3条: 下列排水管段应设置环形通气管:
2 连接6个及6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
二、问题的提出:
如果是底层连接6个及6以上大便器的排水横支管,是否需要满足设置环形通气管?
三、争论焦点:
哪条规范的适用在先?
四、解决方案:
看4.4.15条文解释:
本条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对一些排水管道管径无需经过计算作适当放大。
第 1 款对底层无通气排水管道单独排出时所能承担的负荷值作了规定。本次局部修订调整了 DN100 、 DN125 、 DN150 的排水支管所能承担的负荷值,是与本规范第 4.6.3 条第 2 款相协调。
也即,其实规范本身已经考虑过了如何解决:只要在表格4.4.15流量范围内的情况,无论4个、5个、6个、7个大便器,都适用条文4.4.15,超过表格4.4.15流量范围内的,采用4.6.3.2条。剩下的工作就是在不同工况背景下下计算流量分别是多少了,按流量的多少选择适用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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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谢谢各位大侠指点,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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