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完成的一工程,位于7度抗震区,属于带转换层的大底盘高层结构,三栋塔楼23层,裙楼8层,转换层位于第8层。8层以下(转换层)剪力墙全用500厚,8层以上全用200厚。这样转换下层的侧向刚度就比转换上层大很多,两者之比为4倍多,虽然不违规,《高规》中只有转换下层的侧向刚度不能比转换上层太小的规定。请问各位大侠,这种结构布置的不妥之处在那里?
请问各位大侠,这种结构布置的不妥之处在那里?
刚完成的一工程,位于7度抗震区,属于带转换层的大底盘高层结构,三栋塔楼23层,裙楼8层,转换层位于第8层。8层以下(转换层)剪力墙全用500厚,8层以上全用200厚。这样转换下层的侧向刚度就比转换上层大很多,两者之比为4倍多,虽然不违规,《高规》中只有转换下层的侧向刚度不能比转换上层太小的规定。请问各位大侠,这种结构布置的不妥之处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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