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fkzdfg 于 2013-9-26 11:16 编辑 先简要介绍下教堂:一层4类车库,停17辆车,标高-0.7M;二层餐厅,标高2.6M;三层听道厅,标高6.2M,三层夹层标高10.4M,共1189个座位。四层各小房间,标高18.7M;屋顶标高22.4M。1、对于这个车库,请问大家有无必要做自喷系统,我查规范是没规定做的,只做消火栓给水系统就可以了吗?请大家一起讨论有无做自喷的必要性!
本帖最后由 kfkzdfg 于 2013-9-26 11:16 编辑
先简要介绍下教堂:一层4类车库,停17辆车,标高-0.7M;二层餐厅,标高2.6M;三层听道厅,标高6.2M,三层夹层标高10.4M,共1189个座位。四层各小房间,标高18.7M;屋顶标高22.4M。
1、对于这个车库,请问大家有无必要做自喷系统,我查规范是没规定做的,只做消火栓给水系统就可以了吗?请大家一起讨论有无做自喷的必要性!
2、从大厅到4层要做中央空调系统,那么是不是从2层以上都要考虑做自喷系统?
我不知道教堂应该是属于哪一类?规范里有条规定应设自喷的是:设有空调系统的旅馆和综合办公大楼;好象跟这两类都不符合啊!
如果不需要布置自喷,那对于三层这个比较大的空间,布置消火栓系统时该怎么处理,层高有12.5M,是不是消火栓有特殊要求?
2楼
本帖最后由 wsliu 于 2013-9-30 16:40 编辑
教堂属于人员密集区域,我觉得应该按照礼堂类设计。
2.1.3
重要公共建筑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
餐饮建筑、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另车库有专门的规范要求《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7.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2.1 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2.2 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确定。
7.2.3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其喷头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7.2.3.1 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
7.2.3.2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的喷头除在屋面板或楼板下按停车位的上方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
7.2.3.3 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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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1.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该地上四类车库不需要设置喷淋。
2.先让建筑专业给建筑做一个定性,个人认为可定为会堂或礼堂,按建规8.5.1.3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也不需要设置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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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weiqike1985 发表于 2013-10-1 17:50 1.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该地上四类车库不需要设置喷淋。2.先让建筑专业给建筑做一个 …“四层各小房间”,该论述的条件有所欠缺,当该为办公用房时,且安装有送回风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平积大于3000平方米时,应设自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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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wangnongqin2013 发表于 2013-10-8 06:24 “四层各小房间”,该论述的条件有所欠缺,当该为办公用房时,且安装有送回风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平积大于 …每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没有提供.当第三层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时,且不能分割时,应设置自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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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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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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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新手,估计做不到这么大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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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建议设置自喷,教堂规范没有列出,但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防火措施;同时功能包括听教厅、餐厅、厨房、车库,属于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另外宗教场所火灾后影响更大。综合上面因素建议按照歌舞娱乐场所级别设置自喷,且设置快速反应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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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wsliu 发表于 2013-9-30 16:02 教堂属于人员密集区域,我觉得应该按照礼堂类设计。2.1.3 重要公共建筑你的回复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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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学习了,车库自喷肯定是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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