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临时用电用的是350kw的柴油发电机 然后两根五芯的线出线,不过都只用了四根 发电机就近接地了 然后接触的配电箱也没接地,发电机供三台75kw的打桩机和三台25kw的泥浆泵,有漏保,不过打桩机和泥浆泵都没接地,为什么师傅问我不用接地也可以验收?还有就是柴油发电机的中性点在内部接地了吗?谢谢大神解答我?是不是有漏保就不用接地了啊?
工地临时用电用的是350kw的柴油发电机 然后两根五芯的线出线,不过都只用了四根 发电机就近接地了 然后接触的配电箱也没接地,发电机供三台75kw的打桩机和三台25kw的泥浆泵,有漏保,不过打桩机和泥浆泵都没接地,为什么师傅问我不用接地也可以验收?还有就是柴油发电机的中性点在内部接地了吗?谢谢大神解答我?是不是有漏保就不用接地了啊?
3楼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你的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配电箱也应该接地,有漏电与接地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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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既然是施工临电,必须执行TN-S系统!
是TN-S系统的话,就必须“三相五线”!
只用四线显然是错误的!
临电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首段、中间部位、终端的配电箱必须重复接地!
接地是供电系统的要求!有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之分!
使用漏保是为了提高供电安全性,与接地没有必然联系!
TN-C系统也要求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但不能使用漏保!
施工临电要求执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且对各级漏报的动作参数有具体要求,详见JGJ46-2005临电规范!
您的师傅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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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楼上说的真详细,临电规范还没犯过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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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3-8-12 13:24 既然是施工临电,必须执行TN-S系统!是TN-S系统的话,就必须“三相五线”!我也觉得师傅有问题,可是他这么说,我都不知道如何回答我师傅,我师傅其实是工地负责人,管全部,也不是专管电的!还有就是柴油发电机的中性点在内部接地了吗!还有打桩机一天打2根桩,打桩机和控制箱也不断的移动中,如何外壳接地。、?而且不可能是一机一闸一箱嘛.从控制箱接到桩基上的异步电动机是五芯线,但只用三芯,怎么保证桩基接地,泥浆泵也要接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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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donglish0916 发表于 2013-8-12 11:47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你的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配电箱也应该接地,有漏电与 …我知道漏电和漏保没直接关系,但是漏电才会使漏保动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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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l395387268 发表于 2013-8-12 19:36 我知道漏电和漏保没直接关系,但是漏电才会使漏保动作啊!设漏电,同样还要接地!施工现场要求的是TN-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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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学习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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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l395387268 发表于 2013-8-12 19:34 我也觉得师傅有问题,可是他这么说,我都不知道如何回答我师傅,我师傅其实是工地负责人,管全部,也不是 …柴油发电机的中性点在内部接地了吗!还有打桩机一天打2根桩,打桩机和控制箱也不断的移动中,如何外壳接地。、?而且不可能是一机一闸一箱嘛.从控制箱接到桩基上的异步电动机是五芯线,但只用三芯,怎么保证桩基接地,泥浆泵也要接地吗?——–所谓柴油发电机的中性点在内部接地,这一点您必须与发电机厂家落实并查看!再说了,如果您在发电机周边连接地装置都没有做,也没有引来接地扁钢进行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连接、检测接地电阻值,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只能是空谈了!打桩机控制箱内如果没有临电规范所要求的漏保,那就应该根据临电规范要求配上临电操作箱,接地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都不难实现啊!对您的打桩机而言,上电机的只有三根火线,根本没有PE保护线,那就意味着该打桩机并没有执行TN-S系统的接线要求!如果该打桩机外壳就地直接接地了,那它执行的就是TT系统!临电规范绝对禁止同一临电系统中TT系统与TN-S系统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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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3-8-13 14:29 编辑
5.1.1、5.1.2 这2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规定了适合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系统接地的基本型式,强调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禁止采用TN-C系统,明确规定TN-S系统的形成方式和方法,
防止TN与TT系统混用的潜在危害。中性点是指三相电源作Y连接时的公共连接端。中性线是指由中性点引出的导线。工作零线是指中性点接地时,由中性点引出,并作为电源线的导线,工作时提供电流通路。保护零线是指中性点接地时,由中性点或中性线引出,不作为电源线,仅用作连接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导线,工作时仅提供漏电电流通路。
顺便问问大家,TN与TT系统混用的潜在危害是什么?!大家可以假设TT系统接线的设备电机漏电至电机金属外壳后有何连锁反应!危害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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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5.3.3 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5.3.3 本条是保证TN-S系统不被改变的又一补充规定。
5.3.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3.4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4章: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GB 16895.3(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364--5—54:1980)要求,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而作的规定。其中,用作人工接地体材料的最小规格尺寸为:角钢板厚不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小于3.5mm,圆钢直径不小于4mm;不得采用螺纹钢的规定主要是因其难于与土壤紧密接触、接地电阻不稳定之故。
5.3.5 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5.3.6 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应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1 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2 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5.3.5、5.3.6 这2条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考虑到发电机主要是作为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接续供电电源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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