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jwei 于 2013-7-9 10:30 编辑 有一个超高层的办公楼,43层,高度180米左右,消防系统在第一个避难层进行分区,十二层以下为低区,由地下三层的低区消防泵供水,十二层以上为高区,由十二的避难层的转输水箱经由高区的消防泵供水,现在一个设计图纸,高低区的均由最高处的屋顶消防水箱(18立方米)稳压(低区设减压阀减压后接入到消防管网),特别是十二层以下低区没有采用60立方米的转输水箱来稳压,感觉很怪,好像是控制不太好做,规范上也没有查到明确的规定,大家给分析下,可不可以这样做,依据?低区是否可以用最高处的消防水箱经减压后来稳压?还是只能用低区的转输水箱来稳压。
有一个超高层的办公楼,43层,高度180米左右,消防系统在第一个避难层进行分区,十二层以下为低区,由地下三层的低区消防泵供水,十二层以上为高区,由十二的避难层的转输水箱经由高区的消防泵供水,现在一个设计图纸,高低区的均由最高处的屋顶消防水箱(18立方米)稳压(低区设减压阀减压后接入到消防管网),特别是十二层以下低区没有采用60立方米的转输水箱来稳压,感觉很怪,好像是控制不太好做,规范上也没有查到明确的规定,大家给分析下,可不可以这样做,依据?低区是否可以用最高处的消防水箱经减压后来稳压?还是只能用低区的转输水箱来稳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