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的奇怪要求!
wyzx2010
wyzx2010 Lv.12
2013年07月02日 10:57:38
只看楼主

最近听说,住建部要求审图公司注册人员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证和注册工程师证。是否属实。如确实这样,真是开国际玩笑!

最近听说,住建部要求审图公司注册人员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证和注册工程师证。是否属实。如确实这样,真是开国际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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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q2292988
2013年07月02日 11:11:05
2楼
消息是准确的,从2013年8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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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ch3993331
2013年07月02日 11:14:53
3楼
有相关的官方文件吗?给个链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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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zx2010
2013年07月02日 13:49:58
4楼
嗯,我也听说是8.1开始实施,但全中国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证和注册工程师证一共有多少人呢?别忘记注册考试05年才开始,即使算上考核通过的,两者兼备的人也不多。仅河南省审图公司就不下30几家,全国应该在1000家以上,哪里有这么多“双料”人才呀?真是搞死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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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er
2013年07月02日 14:37:56
5楼
一切皆有可能,有关部门是用屁股思考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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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bin0575
2013年07月02日 14:45:30
6楼
审图公司的专业审图人员如果自己都没水平,怎么审别人的图。要审图首先的自己懂。所以我认为住建部的规定非常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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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er
2013年07月02日 14:54:10
7楼
hanbin0575 发表于 2013-7-2 14:45 审图公司的专业审图人员如果自己都没水平,怎么审别人的图。要审图首先的自己懂。所以我认为住建部的规定非 …鄙视。真正有水平的不一定都是高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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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粱吏
2013年07月02日 15:28:25
8楼
一类审查机构的审图人员好像最少要15年以上从业经验,倒回15年,这群人估计都是免试基础的,注册对他们来说应该说不难,至于15年还混不到高工的估计就更少了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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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q2292988
2013年07月02日 16:32:10
9楼

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工作邮箱: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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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3338/2013-00271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13年04月27日
文件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有 效 期: 2013年08月01日生效
文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主 题 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2013年4月27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机构名录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三)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建筑专业不少于3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四)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第八条 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三)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四)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但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送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审查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得压缩合理审查周期、压低合理审查费用。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二)全套施工图;

  (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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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f333
2013年07月02日 16:49:49
10楼
lxq2292988 发表于 2013-7-2 16:32 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工作邮箱: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 …有注册的不需要是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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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f333
2013年07月02日 16:51:40
11楼
有注册的不需要是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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