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侧向刚度比的问题。
enhance1989
2013年07月01日 12:06:20
只看楼主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8.4.25条第一款规定地下一层的结构侧向刚度大于或等于与其相连的上部结构底层楼层侧向刚度的1.5倍。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5.3.7 高层建筑结构整体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地规》里特指了框架、框剪或框架-核心筒结构,是不是意思这几种结构形式可以适当降低刚度比的控制?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8.4.25条第一款规定地下一层的结构侧向刚度大于或等于与其相连的上部结构底层楼层侧向刚度的1.5倍。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5.3.7 高层建筑结构整体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

《地规》里特指了框架、框剪或框架-核心筒结构,是不是意思这几种结构形式可以适当降低刚度比的控制?

求大神解释两者的差异。
enhance1989
2013年07月01日 13:06:25
2楼
沙发自己做。把帖子顶上去。求大神们积极踊跃发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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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ina
2013年07月01日 16:04:12
3楼
还是按照高规和抗规的要求好,高规和抗规都是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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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b15023265759
2013年07月01日 16:10:10
4楼
从严控制,按照高规和抗规上要求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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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hua19891007
2013年07月01日 16:39:36
5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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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aixiaoniao
2014年02月11日 09:06:50
6楼
学习了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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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nix_sonic
2014年02月11日 11:09:45
7楼
按高规做吧。。。

个人理解,基础规范对基础形式以及地下室四周外墙接触的土层都有一定的要求,往往施工过程中的回填土难以达到规范要求。。。so按着高规来,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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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lily2003
2017年12月18日 20:19:05
8楼

朱炳寅的解释是:

1)《高规》第3.5.2条第2款中“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
2)《高规》第5.3.7条规定“地下一层与首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
这两条规定不矛盾,1)指的是,首层与二层的侧向刚度比(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2)指的是地下一层与上部结构首层的比值。
《高规》第3.5.2条第2款的规定,较适合于上部结构的嵌固端为绝对嵌固(不带地下室,将地下室顶板标高确定为嵌固端,嵌固端的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和转角均为零)的计算模型。
关于2)条中比值2的限值合理性问题,可查阅《筏基规范》及我的新抗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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