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解释中有这么一句话“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业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规范75页第四条,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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