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ingting321 于 2013-4-23 15:59 编辑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适合于灭ABCE类火灾,具有强大的灭火性能,使用时请注意: 设计应遵循《干粉灭火设计规范》GB 50347-2004的规定,并结合厂家提供的资料。 通常我们采用的无管网系统的装置为预制灭火装置。 预制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 150kg 。 ②管道长度不得大于 20m 。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适合于灭ABCE类火灾,具有强大的灭火性能,使用时请注意:
- 设计应遵循《干粉灭火设计规范》GB 50347-2004的规定,并结合厂家提供的资料。
- 通常我们采用的无管网系统的装置为预制灭火装置。
- 预制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②管道长度不得大于 20m 。
③工作压力不得大于 2.5MPa 。
- 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宜用一套预制灭火装置保护。
- 根据GB 50347-2004规范3.4.3条, 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
- 一个防护区面积不宜大于500m2,体积不宜大于20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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