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电气供配电行情思考
lnrq2212
lnrq2212 Lv.2
2013年04月16日 16:06:47
只看楼主

近段时间中介十分的活跃,也很烦人,随便乱压价,我们不分析现在到底价如何,不过大家可以冷静的想一下,2012年的考试比2011年是难很多的,2011年通过率是喷井的一年,但是也是价格飞涨的一年,加上2012、2013是企业升级和资格审核的高峰期,那么2012的价格降还是升,忍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

近段时间中介十分的活跃,也很烦人,随便乱压价,我们不分析现在到底价如何,不过大家可以冷静的想一下,2012年的考试比2011年是难很多的,2011年通过率是喷井的一年,但是也是价格飞涨的一年,加上2012、2013是企业升级和资格审核的高峰期,那么2012的价格降还是升,忍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
免费打赏
beijinger
2013年04月16日 22:29:57
2楼
向50万冲刺吧;P
回复
云飘飘
2013年04月17日 07:03:16
3楼
楼主分析的很有道理。
回复
moke680
2013年04月17日 08:25:05
4楼
卖得早不如捂得好 加油
回复
不想长大
2013年04月17日 08:33:29
5楼
楼主分析的很好!支持楼主!向50万冲刺!
回复
aowenliang
2013年04月17日 09:24:44
6楼
支持价格上涨!50W!
回复
wokaoniyade
2013年04月17日 19:58:44
7楼
你的看人数,看政策,分析的没道理。
回复
lxcldx
2013年04月18日 05:15:46
8楼
本人的发输电证,需要可加446941430
回复
zzqd2008
2013年04月18日 08:34:41
9楼
看一下文件,就知道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缺口,暂时不强行要求。别气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延续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有效期届满,上述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证书延续申请。

  二、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注册资本金、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三、对于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现有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资质延续申请。企业可申请设计与施工资质重新核定,最高核定其原有资质等级的下一级资质。

  四、申请资质延续,目前暂不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可由具有电气或相近专业(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工企自动化、自控、机电一体化、机电安装、计算机应用等)中级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本专业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替代。

  五、申请资质延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原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五)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申报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信用档案中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整改情况的相关材料。

  六、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该企业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2年9月18日
回复
zwdhz
2013年04月18日 08:48:32
10楼
zzqd2008 发表于 2013-4-18 08:34 看一下文件,就知道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缺口,暂时不强行要求。别气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你好。你知道为什么会出这个文件吗?就因为供配电的人数过少,为了确保设计院等单位的人数符合要求。所以才对这些跟供配电关系不是特别紧密的专业工程单位暂时不需要供配电资格证书。比如幕墙行业跟供配电有一毛关系。
回复
zzqd2008
2013年04月18日 09:17:20
11楼
分析的同样正确,实实在在的缺口,就暂时一缓,为保证这些资质的正常使用,待时机成熟后即可实施。就像其他行业设计资质一样。
2005年开始考试,直到2010年才开始强制执行,再加上原来资质审查的有效期陆续到期,所以,需求量会增大的。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