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规》GB50003-2011,第5.2.1条,有关局部受压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局部受压面积小于0.3m2,可不考虑强度调整系数的影响,5.2.4条梁端支承处以及5.2.5中设有刚性垫块时,这里面的f是否需要调整?(是折减后的值?还是不折减);以及5.3.1、5.4条中的f是否需要折减?
《砌规》GB50003-2011,第5.2.1条,有关局部受压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局部受压面积小于0.3m2,可不考虑强度调整系数的影响,5.2.4条梁端支承处以及5.2.5中设有刚性垫块时,这里面的f是否需要调整?(是折减后的值?还是不折减);以及5.3.1、5.4条中的f是否需要折减?
2楼
2010年二注真题上午32题,在计算梁端设有刚性垫块时,A小于0.3,但是在计算时f并没有折减。 2011年二注真题39题,砂浆为水泥砂浆,计算时考虑了折减X0.8(老砌体规范),所以我认为在计算受压时都应该按照5.2.1条的要求进行折减,在计算受拉受弯受剪时,应该按照3.2.3的要求进行折减(新砌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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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除第5.2.1条规定局部受压面积小于0.3m2,可不考虑强度调整系数的影响外,楼主说的其它情况均应考虑3.2.3中规定的调整系数,其中A应为窗间墙或带壁柱墙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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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详见兰定筠的复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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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本帖最后由 xuzhenjian2010 于 2013-4-12 23:17 编辑
但在施老的06版复习指南书中提到楼主说的其它情况下,当受压面积小于0.3m2时可不考虑强度调整系数的,所以在此问题上有争议。我估计出题时为避免争议,会直接给出f值和a0值(与f值计算而得的值),如2010年二注真题上午3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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