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大侠提供个污泥干化项目信息,希望日干化不小于300吨,含水量从80%脱水干化至低于50%。大筒技术静态厌氧发酵1年,吨投资:2.5(万元/日吨);运营费100(元/吨)。事成后必有重谢!
请各位大侠提供个污泥干化项目信息,希望日干化不小于300吨,含水量从80%脱水干化至低于50%。
大筒技术静态厌氧发酵1年,吨投资:2.5(万元/日吨);运营费100(元/吨)。
事成后必有重谢!
12楼
本帖最后由 zwj5382 于 2013-4-23 17:12 编辑 benbenfishhurte 发表于 2013-4-21 16:33 世上唯一过搞工程的人,想请教你,工程建设是设计在前还是施工在前?按你的说法,工程项目还要设计何用?安 …照例逐条回复如下:1、我只是说仓体环筋所受拉力可以通过观察变形来确保安全,这比通过计算仓体侧压力来求得环筋内力的方法,简单、直观、可靠得多,依据是《材料力学》中的钢筋拉伸试验成果。怎么到你嘴里就变成了连工程设计都不需要了呢?这挨得着吗?2、区别液体与固体的物理特征就是看其是否具有流动性,这个物理常识你不懂吗?3、你说“……..,据此我有充分理由怀疑你对污泥性状及厌氧发酵工艺的了解程度。”这句话你说对了。我对厌氧发酵工艺确实只有一个基本常识:凡可腐有机质只要是被储存在密封容器中,有水分、有温度,就可以产生沼气,并最终腐熟稳定,也就是在资源化的过程中最终达到无害化。我认为这对于有机污染而言,就是一个最具完美的治污过程,我相信固废界很多人都赞同这个观点。而不同点在于:固废界个个都是生化学的高手,于是下意识地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在如何获得更多沼气和加快厌氧发酵进程课题上大做文章…..。可结果怎么样呢?在实验室做个小型试验还勉强可以,可一旦投入实际应用,特别是大中型工程,立马就原形毕露、丑态百出:搜索下“上海普陀垃圾生化处理项目宣告失败”就是个典型案例。这也就是为什么“垃圾分类”总是推行不下去的关键原因:餐厨垃圾处理厂都倒闭了,分类出来湿垃圾送哪里去啊? 本人所学道路专业,对生物化学几乎是一窍不通,不瞒你说,到现在连个“BOD、COD”是个神马玩意儿都没搞清楚…..。但这并不妨碍我涉足固废专业,因为解决固废污染核心技术其实并不需要很多生物化学知识,只要明白厌氧发酵的基本原理,以及能够区分出什么是“厌氧”、什么是“好氧”就足够了。而真正关键的技术是个容器问题,是一个既能满足超大容量储存,又必须非常廉价的容器制造技术问题。而能够实现这种容器的唯一最佳方案就是引入加筋土理论,这恰恰属于我道路专业的范畴。所以,当初开辟固废这个新专业时,建设部专家误以为治理固废污染应该与治理污水污染比较相近,因此选派了大量给排水专业的人去从事垃圾处理,结果铸下大错!事实证明: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尽管都涉及消除可腐有机物污染,但针对固、液两种污染的处理技术理念却有着天壤之别,可以说完全是风马牛不及的两回事!举垃圾填埋场例来说:从专业角度而言,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其实并不反感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因为让固体污染转变为液体污水后,恰恰符合了给排水专业污水处理专长的发挥,于是他们对垃圾渗滤液的研究投入了全部热情和精力,乐此不彼,误以为唯有解决了渗沥液污染就万事大吉了。可事实结果是:尽管有部分引出场外的渗沥液确实得到了处理,但这仅仅是渗沥液总量中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渗沥液已经穿透防渗衬垫渗入地下,污染了方圆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的地下水,对此一些固废专家除了视而不见、忽悠民众外,完全束手无策。在我看来:生活垃圾入场填埋时其含水量并未达到饱和,之所以填埋后会源源不断产生大量渗沥液,完全是因外来水(主要是雨水)的入侵造成的。换句话说,就是万恶的填埋场(包括所谓的“卫生填埋场”)将大量干净的外来水转变成为渗沥液,从而造成了地下水的大面积污染!所以,杜绝外来水的入侵才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卫生填埋的根本,这就自然而然会涉及到密封储存的容器问题。当垃圾装入密封容器与外界环境隔绝后,它本身厌氧发酵都需要消耗水分,怎么可能再有多余渗沥液外溢呢?当然,没有渗沥液需要处理就等于是断了给排水专业的研究宝贝,让英雄无用武之地,论文也没得写了,他们是不是会很不高兴呢?我早在1998年就提出过采用密封容器储存垃圾就可最大限度减少渗沥液产生,并通过厌氧发酵可自我消灭渗沥液,见论文“平原建造垃圾填埋场的新构想”发表在《环境工程》1998年第6期,并且有“一个平原建造垃圾填埋场的典型设计”发送给一些专家,并公开在网上。如果这些固废专家当初就给予足够重视,并最终采纳以密封容器为核心的技术路线,那么垃圾处理早就应该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怎么可能造成当前垃圾围城、地下水被污染地一塌糊涂的被动局面呢? 是这些固废专家的智商有问题理解不了呢?还是因小鸡肚肠有意排斥打压不同意见,尤其是来自不同专业的?厌氧发酵确实是使所有可腐有机污染物无害化、资源化的最佳技术路线。但这就是一个简单技术,千万不要把它复杂化,甚至神秘化成一门高科技……..。据说固废界已经诞生了神马“厌氧之父”?不知这位大师是否在研究“超级厌氧菌”?它能够将有机质的腐熟周期大大缩短,比如由原来1个月缩短成几天?如果这位大师真的制造出了这种“超级厌氧菌”,那么垃圾的腐熟进程的确是大大加快了,但万一这种“超级厌氧菌”钻到人的肚子里,岂不要把五脏六腑都给腐熟了?在解决垃圾生物发酵难题的同时,是不是也制造出了一个消灭人类的生化武器?……所以,试图将厌氧发酵工艺高科技化的技术方向一定是条死路,是断然走不通的!4、你说:有监管方说了“结构上有问题”,这也给你说对了。初次尝试的仓体设计的确是存在些问题:比如仓体下部的立筋因承受不住上部仓体的重压产生了弯曲,使下部仓体产生了竖向褶皱变形,这种结构性损坏按理是不允许发生的。这个问题我也向省调查组专家承认了属设计失误,并且提出了解决方案,那就是沿仓体水平向设置沉降缝,以消除来自上部仓体的重力传递。其实省调查组的专家心里也清楚:仓体结构的设计理论是有可靠依据的,具体实际操作上也没发现有无法解决的技术屏障。另外,做第一个史无前例设计项目就要求各方面都面面俱到,毫无瑕疵也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当他们看到车间里正在机械分选的干腐垃圾,心里一定是啧啧称奇,因为这些干腐垃圾看上去就像是轻质燃料了。我跟他们说:这些干腐垃圾就是不分选拿去直接焚烧,也比较现行焚烧湿垃圾效率最起码可以提高5倍!我在设计院混迹多年,当然知道无资质私人设计是条重罪,特别还是跨专业设计。可调查组专家最终还是承认了我的技术创新有价值,与一般干私活捞钱性质不同,出于保护人才考虑,网开一面放我一条生路。对此,你非常遗憾,心态极不平衡是不是?如果我有官方背景,我完全可以申请个课题,光明正大去搞技术创新,犯得着冒坐牢风险去做私人设计吗?5、至于膜的事情,方便透露一下你的采购价格,以及做过的防渗工程吗?你认为高价采购的膜就一定是好货?我看未必吧。其实,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这个你懂得。曾有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某专家信誓旦旦地宣称:北京市采用防渗垫层的卫生填埋场绝对安全可靠,不会污染地下水。可结果呢,全部垃圾填埋场没一个不污染地下水的。我想,北京的垃圾填埋场应该不会都是采用的低价膜吧?地下水污染了又怎么样?追究谁的责任了?所以,你也不用辩解,只管放心采购高价防渗膜,做你的防渗工程,晚上安心睡大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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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本帖最后由 benbenfishhurter 于 2013-4-23 18:51 编辑
对于人家干私活被抓与否,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有啥遗憾的?我犯得着心态不平衡吗?我只是觉得中国的法律随意性太强了,随便来个阿猫阿狗就可以当人才保护,逃避法律的制裁,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制不知道制定了有啥用。
这里不知道是谁心态不平衡。在某些人眼里左一个专家不行,右一个教授扯淡,全世界搞固废的都是骗子,几百年来的固废处理理论和经验都是伪科技。这样的话是一个心态平衡的人说得出口的。
对于一个专业理论都没有掌握的人,我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呢?所谓“无知者无畏”说的大概就是你这样的人吧。好心劝你一下,把厌氧发酵的机理搞懂,把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原理搞清楚再出来混。
对于你曲解别人意图,断章取义的能力深表佩服!我确实表达过低价没好货的意思,但何时说过“高价采购的膜就一定是好货”,你想借此暗示点啥?不妨说出来,大家可以探讨。
发表一篇《xxxxxx的构想》就上天了,连个工艺计算说明或者是工艺理论依据都没有的工程构想,就想让别人实现?国家专利局曾经接受过永动机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不是也要让别人投资实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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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本帖最后由 zwj5382 于 2013-4-25 11:16 编辑 benbenfishhurte 发表于 2013-4-23 18:43 对于人家干私活被抓与否,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有啥遗憾的?我犯得着心态不平衡吗?我只是觉得中国的法律随意 …如果工程项目终身制可以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的话,那些信誓旦旦说“卫生填埋场”不会污染地下水的伪专家统统应该抓起来坐牢!除非你有证据表明:用你采购的高价防渗膜做的填埋场确实没有发生渗漏,否则你也是其中一个。你倒是说说看:现在所有已建或在建的大中型垃圾处理项目,有哪一个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又有哪一个没有产生更为恶劣的二次污染?这种狗屁项目都叫垃圾无害化处理吗?骗子就是骗子!伪技术就是伪技术!不会因为像你这样的顽固分子喊了一千次一万次无害化处理,这些祸国殃民的垃圾处理工程,就真的就变成了无害化工程!!我发个帖子,就想自己掏钱做个真科技固废项目给政府和民众看看,让他们与现有伪科技项目比较一下,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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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本帖最后由 benbenfishhurter 于 2013-4-25 10:29 编辑
无知吧!
法律程序又搞错了!法律上是要证据来证明我有罪,而不是我找证据来证明我无罪!
你好好看看整个帖子。我一开始就建议你先做一个几吨规模的小试项目,是否有效果,存在的问题是否有合理的解决途径。好心给你指条路,你犯得着撕破那张老脸?
政府主导建设项目是有固定的实施程序的,整个项目的建设流程是一旦定下来没有重大变故的前提下不会有大的调整。不是小朋友过家家的游戏。如你说的“找到项目是我先投资做第一个筒仓,待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再继续建其它筒仓。所以政府不必承担任何风险,一旦失败损失也是由我个人承担。”政府除了财政风险还有类似于决策风险等等的其他责任要承担的!决策人乌纱帽能否保住也是风险来的。"一旦失败损失也是由我个人承担"你个人承担?你算哪根葱?政府决策失误的风险你拿什么承担?官员头上的乌纱帽,屁股下的椅子丢了你帮他捡回来?你以为政府项目失败损失的只有钱啊。
“现在所有已建或在建的大中型垃圾处理项目,有哪一个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又有哪一个没有产生更为恶劣的二次污染?”对不起,这东西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的,有各级监管部门签字盖章评估认定的。你若怀疑你可以收集证据举报啊。别在这威风。
还有,提醒你,这里是技术论坛,不要撒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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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本帖最后由 zwj5382 于 2013-4-25 13:09 编辑 benbenfishhurte 发表于 2013-4-25 10:23 无知吧!法律程序又搞错了!法律上是要证据来证明我有罪,而不是我找证据来证明我无罪!你好好看看整个 …我非常怀疑你有罪:你能举个实例说明下,你购买的高价防渗膜用在哪个填埋场上没问题?没有发生渗漏污染地下水?不过,好在现在几乎所有“卫生填埋场”都污染了地下水,却从没见追究过哪个人的责任。说什么“项目终身制”,那都是在糊弄人的,尤其在环保界,现在都一个不追究,以后还追究个鬼啊!所以,你尽管放心,哪怕你采购的防渗膜价格再高,也不会因地下水污染来追究你。当然,如果有人举报则属例外。尽管你的脸目前还比较嫩,但相信总有一天也会变成老脸的…….。当然,若中途夭折则除外。正是有了舒城项目的教训,我再也不会违法做私人设计了。我会选择走任何可能出现的正规途径,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上,先试验,经评审合格后再推广。所以,你也不用拿“政府官员要丢乌纱帽”之类的话恐吓政府。若将全国各行各业都排列出,让群众投票选择哪个行业最不靠谱,我敢保证一定是首选固废行业!理由是:说的是无害化处理,结果全部都产生二次污染。连不识字的村妇都知道湿柴火是不能烧的,可砖家却说焚烧湿垃圾是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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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一直没有插嘴,是因为不想打断。
期间楼主用了一些比较过激的言辞(比如:踩尾巴之说),本来想帮楼主改掉的,后来还是忍住留给楼主自己纠正了。
三天没有继续更新了,所以来插几句:
1、新技术的应用确实风险很大,所以技术论证需要严谨再严谨。技术争论无可厚非,一家之言反倒不利于技术发展。但是作为设计方案,从工艺上来说物料、能量的平衡计算,结构上的材料强度计算还是不可或缺的。这也是讨论的基础。
2、如果您真的想应用您的技术,与其等着别人的项目,或者您可以自己去找政府,最好在垃圾填埋场或者什么地方自己建一个您的大桶,免费给填埋场用。不影响现有填埋场的防渗结构,渗滤液、臭气和发酵气体的排放您自己控制,而且全程不要政府掏钱。这样或许有可能说服政府或者填埋场所有者给你尝试的机会。
期待您的技术有成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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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benbenfishhurte 发表于 2013-4-21 16:33 世上唯一过搞工程的人,想请教你,工程建设是设计在前还是施工在前?按你的说法,工程项目还要设计何用?安 …污泥外运不都是用卡车拉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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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本帖最后由 benbenfishhurter 于 2013-5-3 08:51 编辑
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
这不是普通卡车能满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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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其实核心技术就是个容器问题,只要这个问题一解决,那么实现三个大目标:资源化问题(大规模沼气利用)、无害化问题(彻底腐熟稳定)、以及在生物发酵过程中的零污染问题,统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自然而然地实现了......,试问:还需要瞎折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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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本帖最后由 benbenfishhurter 于 2013-5-6 23:57 编辑
你提所谓的“大筒技术”好多年了,处理对象从以前的生活垃圾到现在的污泥,期间和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也有过不少的交流,沟通。架也吵了不少,你质疑过别人,别人也质疑过你。技术论坛嘛,有争论很正常。
别的不多说了,大家都是搞技术的,数据说话!
既然你认为你的“大筒技术”那么好,完全可以推翻几百年来的固废处理理论,那麻烦你拿数据来说服大家。工程数据有没有?没有是吧,那生产试验数据有没有?也没有?中试数据也行,最不济小试数据总该有吧。如果有数据,麻烦你把可以公开的部分让大家看看,打消大家的疑虑。如果没有数据,那么所有的争论都是白费口水,任何的争论都毫无意义。
你不会告诉大家,你提出技术方案这么些年连个小试都没做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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