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救救我吧,还是王老的一点接地
猫头鹰
猫头鹰 Lv.8
2013年03月14日 11:06:13
只看楼主

两台变压器中性点不宜分别接地,应与低压柜结合,实行与MEB处的一点接地。请参考“IEC低压电气装置标准系列札记,多电源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 这个是审图意见,我不想改,也不会改。各位大佬帮忙想想怎么回复吧。。。 这审图师还挺好的,还给我发了份参考文件。如下:

两台变压器中性点不宜分别接地,应与低压柜结合,实行与MEB处的一点接地。请参考“IEC低压电气装置标准系列札记,多电源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
这个是审图意见,我不想改,也不会改。各位大佬帮忙想想怎么回复吧。。。

这审图师还挺好的,还给我发了份参考文件。如下:



f690229642a2b8bc6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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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xiaoyi1987
2013年03月14日 11:08:39
2楼
虽然,“这审图师还挺好的……”,审图意见也是对的。
但是——
神,救不了你啊!

1、目前供电局不允许!
2、除了目前推荐性标准 GB/T 16895.1-2008/IEC 60364-1:1005 的312.2.1.2 规定是这样要求(不是“宜”、“不宜”的问题,而是“应”、“不应”的问题),可惜其他强制性标准如 GB、DL、JGJ、DG、DB 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安装图集,均非如此要求。
设计人员举步维艰……

神啊——还是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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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2013年03月14日 11:50:15
3楼
人家说的对啊,你为何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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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f6559085
2013年03月14日 13:41:18
4楼
应该改的,审图意见很明确,而且有理有据;除非你能说出你的设计没有错,且符合规范,这样才能避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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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oy8759
2013年03月14日 14:42:52
5楼
在中国,只能以中国的规范执行,否则,万一出现责任纷争,上法院打官司,只能以国家认可的标准为依据,专家的观点只能作参考。牵涉到法律问题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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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59879362
2013年03月14日 14:58:55
6楼
就是,在中国按中国的规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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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0
2013年03月14日 15:27:59
7楼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7.1.2条 第2部分:
2 对于具有多电源的 TN 系统,应避免工作电流流过不期望的路径。
对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 PE和 N 的多电源 TN‐C‐S系统(图 7.1.1‐9) ,仅有 2 相负荷和 3 相负荷的情况下,在相导体之间,无需配出 N,PE宜多处接地。
对于具有多电源的 TN 系统(图 7.1.1‐8)和对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 PE 和 N 的多电源 TN‐C‐S 系统(图 7.1.1‐9) ,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应在变压器的中性点或发电机的星形点直接对地连接;
2)变压器的中性点或发电机的星形点之间相互连接的导体应绝缘,且不得将其与用电设备连
接;
3)电源中性点间相互连接的导体与 PE之间,应只一点连接,并应设置在总配电屏内;
4)对装置的PE可另外增设接地;
5)PE的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导体的颜色或数字
标识》GB 7947 的有关规定;
6)系统的任何扩展,应确保防护措施的正常功能不受影响。

设计按照7.1.2 第2部分 第3)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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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3年03月14日 16:12:05
8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5-12-16 10:57 编辑 quxiaoyi1987 发表于 2013-3-14 11:08 虽然,“这审图师还挺好的……”,审图意见也是对的。但是——神,救不了你啊!审图的人不应该拿IEC标准来提要求!!!已经有国标支持该IEC标准了!!!直接引用国标(如《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的话,供电局的人也该无话可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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