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zhzh1228 于 2013-3-12 22:51 编辑 2.推进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组织修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完善执业资格管理体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进程,启动环保、水利水电等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注册工作,建立公用设备、电气、化工、港口与航道等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执业签字制度。合理调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完善专业设置,逐步实现相关、相近类别注册资格的归并、整合。
2.推进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组织修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完善执业资格管理体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进程,启动环保、水利水电等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建立公用设备、电气、化工、港口与航道等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执业签字制度。合理调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完善专业设置,逐步实现相关、相近类别注册资格的归并、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