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安 全 饮 水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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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sofk Lv.18
2012年12月03日 10: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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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安 全 饮 水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已 经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建 设 资 金 由 中 央 财 政 、 地 方 财 政 和 受 益 群 众 共 同 负 担 。 目 前 该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准 备 就 绪 , 沁 阳 市 水 利 局 委 托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安 全 饮 水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已 经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建 设 资 金 由 中 央 财 政 、 地 方 财 政 和 受 益 群 众 共 同 负 担 。 目 前 该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准 备 就 绪 , 沁 阳 市 水 利 局 委 托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
一 、 工 程 概 况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计 划 解 决 饮 氟 超 标 饮 水 不 安 全 人 口 1 . 2 9 万 人 、 0 . 1 4 万 学 生 , 涉 及 山 王 庄 镇 、 王 召 乡 、 西 万 镇 、 怀 庆 办 、 王 曲 乡 、柏 香 镇 、 沁 园 办 7 个 乡 ( 镇 、 办 事 处 ) 1 5 个 行 政 村 。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内 容 为 新 建 井 房 工 程 、 钻 井 工 程 、 供 水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 供 配 水 管 网 ( 管 件 ) 安 装 工 程 等 。
二 、 招 标 内 容 及 标 段 划 分
按 照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工 程 内 容 和 规 划 图 纸 , 对 项 目 内 的 新 建 井 房 工 程 、 钻 井 工 程 、 供 水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 供 配 水 管 网 ( 管 件 ) 安 装 工 程 、 监 理 等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本 次 招 标 分 为 7 个 施 工 标 段 和 1 个 监 理 标 段 :
第 一 标 段 ( 合 同 编 号 : Q Y Y S A Q - 2 0 1 2 0 1 )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钻 井 及 水 泵 安 装 工 程 ;
第 二 标 段 ( 合 同 编 号 : Q Y Y S A Q - 2 0 1 2 0 2 )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井 房 建 筑 工 程 ;
第 三 标 段 ( 合 同 编 号 : Q Y Y S A Q - 2 0 1 2 0 3 )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压 力 罐 和 消 毒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
第 四 标 段 ( 合 同 编 号 : Q Y Y S A Q - 2 0 1 2 0 4 )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马 铺 、 小 辛 王 村 H D P E 供 水 管 材 ( 含 管 件 ) 及 安 装 工 程 和 学 校 洗 手 池 工 程 ;
第 五 标 段 ( 合 同 编 号 : Q Y Y S A Q - 2 0 1 2 0 5 )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东 里 、 土 培 、 东 王 梁 、 东 木 楼 、 高 村 H D P E 供 水 管 材 ( 含 管 件 ) 及 安 装 工 程 和 学 校 洗 手 池 工 程 ;
第 六 标 段 ( 合 同 编 号 Q Y Y S A Q - 2 0 1 2 0 6 )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小 王 、 南 董 、 柏 香 二 街 、 张 坡 村 H D P E 供 水 管 材 ( 含 管 件 ) 及 安 装 工 程 和 学 校 洗 手 池 工 程 ;
第 七 标 段 ( 合 同 编 号 Q Y Y S A Q - 2 0 1 2 0 7 )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景 明 、 王 庄 、 接 马 寺 、 任 庄 村 H D P E 供 水 管 材 ( 含 管 件 ) 及 安 装 工 程 和 学 校 洗 手 池 工 程 ;
监 理 标 段 ( 合 同 编 号 Q Y Y S A Q - 2 0 1 2 0 8 ) : 沁 阳 市 2 0 1 2 年 第 二 批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全 过 程 建 设 监 理 。
    具 体 工 程 内 容 以 工 程 量 清 单 和 施 工 位 置 图 为 准 。
    每 个 投 标 人 可 就 上 述 多 个 标 段 投 标 , 且 只 允 许 中 1 个 标 段 。
三 、 计 划 工 期 : 6 0 日 历 天
    四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一 标 段 : 具 有 独 立 的 法 人 资 格 ; 具 有 凿 井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技 术 负 责 人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 2 0 0 9 年 1 0 月 1 日 以 来 有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经 历 , 须 在 河 南 省 水 利 厅 信 用 信 息 备 案 。
第 二 标 段 : 具 备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且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水 利 水 电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具 备 相 关 专 业 贰 级 建 造 师( 含 贰 级 )及 以 上 资 格 , 技 术 负 责 人 为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项 目 经 理 和 专 职 安 全 员 应 具 有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拟 任 项 目 经 理 等 主 要 人 员不 得 在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中 担 任 职 务 。 2 0 0 9 年 1 0 月 1 日 以 来 有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经 历 , 须 信 用 信 息 备 案 。
第 三 标 段 : 具 有 独 立 的 法 人 资 格 和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的 调 试 安 装 能 力 ; 产 品 经 过 相 关 部 门 质 量 检 测 ; 须 有 生 产 、 制 造 以 上 同 类 产 品 经 验 ; 具 有 有 效 的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具 有 压 力 容 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注 册 资 金 在 1 0 0 万 元 以 上 , 须 在 河 南 省 水 利 厅 信 用 信 息 备 案 。
第 四 ~ 七 标 段 : 具 有 独 立 的 法 人 资 格 和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的 调 试 安 装 能 力 ; 生 产 厂 家 须 具 有 省 级 及 以 上 卫 生 部 门 颁 发 的 饮 用 水 卫 生 安 全 许 可 证 ; 具 有管 材 产 品 合 格 证 ; 产 品 经 过 相 关 部 门 质 量 检 测 ; 须 有 生 产 、 制 造 以 上 同 类 产 品 经 验 ; 具 有 有 效 的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企 业 注 册 资 金 在5 0 0 万 元 以 上 , 须 在 河 南 省 水 利 厅 信 用 信 息 备 案 。
监 理 标 段 : 须 具 备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水 利 水 电 施 工 监 理 乙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拟 任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必 须 持 有 水 利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岗 位 证 书 , 拟 投 入 本 工 程 的 主 要 监 理 人 员 中 至 少 有 2 人 持 有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结 业 证 书 ( 其 中 1 人 为 总 监 ) ; 须 在 河 南 省 水 利 厅 信 用 信 息 备 案 。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报 名 时 间 及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 0 1 2 年 1 1 月 2 9 日 至 2 0 1 2 年 1 2 月 5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日 上 午 8 : 3 0 时 至 1 2 : 0 0 时 , 下 午 1 4 : 3 0 时 至 1 7 : 0 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报 名 。
招 标 文 件 领 取 时 间 及 地 点 : 另 行 通 知 。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 每 套 5 0 0 元 , 售 后 不 退 资 格 审 查 方 法 : 资 格 后 审 ( 若 报 名 家 数 过 多 需 资 格 预 审 时 , 另 行 通 知 )
报 名 方 式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联系人: 周 林
联系电话:010-58841605
手 机:1330 1217 518
传 真:010-58841605
邮 箱: zhaobiaobu2@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1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传真至010-5884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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