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明确当事人信息很重要 维权好解决
louxiaolin
louxiaolin Lv.2
2012年11月28日 14: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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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买二手房的买家不在少数,而在买房时出现的问题也有不少,而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往往需要不少的依据与证明,这样在买房时没注意的问题在买房后发现也可以找到卖主尽可能的解决,如果在买房时没有注意,就有可能变成无处说理了。下面就来讲讲一折案例。 8年前给年迈的父母买了套二手房,谁料,由于当时疏忽大意没有搞清房源信息和原房主的相关资料,导致8年来迟迟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储藏室,这可愁坏了翟女士一家。  据翟女士介绍,2004年12月份,自己买了一套

  现在买二手房的买家不在少数,而在买房时出现的问题也有不少,而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往往需要不少的依据与证明,这样在买房时没注意的问题在买房后发现也可以找到卖主尽可能的解决,如果在买房时没有注意,就有可能变成无处说理了。下面就来讲讲一折案例。

8年前给年迈的父母买了套二手房,谁料,由于当时疏忽大意没有搞清房源信息和原房主的相关资料,导致8年来迟迟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储藏室,这可愁坏了翟女士一家。

  据翟女士介绍,2004年12月份,自己买了一套 福州二手房, 房子在六楼,因为是给年迈的父母买的,所以,配备一间地下储藏室就显得尤为重要和方便。“当时我们是自己在网上找到的房子,一直通过手机号来联系,交接的 时候,我们大意了没有去看看储藏室的具体位置,谁会想到一整套房子都没有问题,会在储藏室上出问题呢?”翟女士焦急的说,这个小区的储藏室全是在地上的, 由于是城中村当时安排储藏室就非常混乱,再加上一楼的住户都没有储藏室,很多人看着一些闲置的储藏室就占为己有。



  “我们当时买房的时候,原房主一开始表示自己以前也出现过找不到储藏室的情况,并承诺会主动联系物业和居委会协调此事,但半年过后,2005年年初,我再打该房主的电话,电话已经停机,这样就与该房主彻底失去了联系。”翟女士说,当时房产证上清清楚楚的注明拥有一间储藏室,现在找不到原房主,自己多次找过物业和居委会但都不予以处理,自己真是没有办法了,希望能帮忙协调。

  居委会表示由于当时翟女士是私人性质的购房,一切的交接事宜居委会并不清楚,并且居委会的领导已经多次换届,很难再找到当时负责具体分发储藏室事宜的工作人员,所以,此事居委会也无可奈何。

  随后,又咨询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条令,翟女士若要通过起诉来维权,就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原房主,不然此事很难得到解决,由于是个人性质的购房,小区物业和居委会理应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王律师还建议市民,在购买此类二手房签订合同的时候,除了遵循一般的注意事项,一定要特别注意弄清当事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住所,再一个要弄清所购房的实际面积和包括的所有使用权。不然过后出现问题,找不到当事人,就会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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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ouxiaolin 于 2012-11-28 14: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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