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沈阳供电公司66KV大东变10KV联网工程电气施工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12-12-18所属行业:其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源来源: 其它所属地区:辽宁1.招标要求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要求,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2-12-1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1.招标要求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要求,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沈阳供电公司66KV大东变10KV联网工程电气施工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
?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被责令停业的;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2.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2.2.1 施工项目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1) 66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66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2) 10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2.2.2 设计项目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相应企业资质,在高寒地区特殊环境要求下(-30℃到+40℃)承担过工程设计的单位。
(2) 为保证履行本工程的设计合同,66干伏、10干伏电压等级的,投标人应具有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 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4日至2012年11月28日 8:30~16:30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3.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段销售,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2月17日下午1:30--2012年12月18日上午8:30递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徐斌
手 机:1369350224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xmzb010@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 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