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辽宁中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箱变及进线电气施工招标公告2012-11-22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2012-12-18所属行业:其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源来源: 其它所属地区:辽宁 联系人: 徐 铮 15101100289 招标人:沈阳电业局供用电工程承发、包公司1.招标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沈阳电业局供用电工程承发、包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本批项
2012-11-22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2-12-1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联系人: 徐 铮 15101100289
招标人:沈阳电业局供用电工程承发、包公司
1.招标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沈阳电业局供用电工程承发、包公司,资金来源自
筹。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本批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辽宁中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箱变及进线电气施工项目公开招标的
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 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
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
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
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
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
?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被责令停业的;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2.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2.2.1 66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
”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
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 人。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 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66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2.2.2 10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 人。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2日至
2012年11月27日 8:30~16:30持购买
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3.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段销售,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
文件。联系人: 徐 铮 15101100289
4.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2月17日下午1:30--2012年12月18日上午8:30递交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
交投标文件。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4.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所投包中最高报价包总价的2%,施工最高不超过80万元,设计、监
理最高不超过10万元。没有提交投标
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徐 铮
电 话:010 - 52894801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101100289
邮 编: 100049
邮 箱: xujingyi88660@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