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ininb 于 2014-7-2 21:16 编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帖最后由 bininb 于 2014-7-2 21:16 编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6楼
如果我是那个公司,我可能会给你一些补偿,赶不回全补,因为当初你你们谈的时候,我相信到十点价格也不会是低的。
无论如何对方不照顾行情,不是你不讲契约精神的理由
回复
17楼
我3年15万,签合同2月就涨到40万,也想毁约,但难度太大,人家是企业,斗不过的,再说了,这要是降到10万,你还退人家钱不成
回复
18楼
呵呵,人怎么这样啊?
回复
21楼
先沟通吧 拿出自己诚意!!!!!!
回复
22楼
毁约不厚道哟,要是跌了呢?
回复
23楼
诚信为本!!
回复
24楼
如果把未到期的钱退给人家,并给对方补偿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那还说得过去,就是办起来麻烦,还要和人家好好谈。
另外这就是个合作,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个生意,我违约我承担违约金,那么多人上升到后不厚道的高度,有必要吗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