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管出口标高高于常水位,低于涝水位。涝水情况下,管道内设计工况时水面线平管顶,道路局部低点低于水面线,出现雍水情况(图一)。曾看到有资料说,平原地区下,道路上某路段最低点高程=本路段雨水管出口处20年一遇涝水位+该点沿雨水管至排出口距离x0.001(图二)。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大多数雨水管道坡度控制在0.001或更小,但当设计排水管道采用坡度不是0.001时,上述公式最后所采用的水力坡度0.001窃以为取值不妥。应按设计管道坡度来校核地面标高情况(如图一所示)。
上述看法是否正确,恳请各位同行指点。
以上行文权做抛砖引玉之用,恳请对淹没出流排水计算有心得体会的同行多多指教。
[ 本帖最后由 waterboy 于 2012-11-6 18:4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