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管出口标高高于常水位,低于涝水位。涝水情况下,管道内设计工况时水面线平管顶,道路局部低点低于水面线,出现雍水情况(图一)。曾看到有资料说,平原地区下,道路上某路段最低点高程=本路段雨水管出口处20年一遇涝水位+该点沿雨水管至排出口距离x0.001(图二)。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大多数雨水管道坡度控制在0.001或更小,但当设计排水管道采用坡度不是0.001时,上述公式最后所采用的水力坡度0.001窃以为取值不妥。应按设计管道坡度来校核地面标高情况(如图一所示)。
雨水管出口标高高于常水位,低于涝水位。涝水情况下,管道内设计工况时水面线平管顶,道路局部低点低于水面线,出现雍水情况(图一)。曾看到有资料说,平原地区下,道路上某路段最低点高程=本路段雨水管出口处20年一遇涝水位+该点沿雨水管至排出口距离x0.001(图二)。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大多数雨水管道坡度控制在0.001或更小,但当设计排水管道采用坡度不是0.001时,上述公式最后所采用的水力坡度0.001窃以为取值不妥。应按设计管道坡度来校核地面标高情况(如图一所示)。
上述看法是否正确,恳请各位同行指点。
以上行文权做抛砖引玉之用,恳请对淹没出流排水计算有心得体会的同行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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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terboy 于 2012-11-6 18:42 编辑 ]
2楼
一般来说,雨水管不应淹没出流,就是出水口的管顶应高于最高设计洪水位。规范4.1.10条“当排水管渠出水口受水体水位顶托时,应根据地区重要性和积水所造成的后果,设置潮门、闸门或泵站等设施。”来分析。在地形条件限制,如平坦地区如果要雨水管完全不应淹没出流很不经济,根据规范的来理解,可以在管道末端允许一定的淹没出流的,但不能造成道路排水倒灌和影响道路的雨水的积水。你用道路雨水不淹没出流来反推道路标高,反提条件给道路专业是很合理的,但是最好安全一点,尽量不要淹没出流来考虑。该填的还是要填,土方大就大点吧,并且你设计的才20年一遇洪水,如果遇到50年或者一百年一遇的洪水的话,整条路都要被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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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平原地区采取淹没出流以增加雨水管覆土是不得不采取的方法。
用0.001坡度核算,安全一些,可以抵消一些未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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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给水排水》上有一篇文章提到淹没出流问题。Vol.37 No.4 2011 P107 《低地坪高潮位地区的雨水管道淹没出流计算》,楼主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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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采用淹没出流是没有问题的,复核道路高程是必须的。
2楼意见非常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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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做了这么多道路排水设计,说实话雨水排水出水口标高在洪水位之上的几乎没有,在常水位之上的都很少。不是我们不想把安全系数提高,实在是因为存在诸多限制因数。首先一般区块有规划的话道路标高几乎都订死了,道路最低点标高理应是高于洪水位一定高度的,好像是说20cm还不知道是50cm,据说有这条规范的。如果规划道路按这个要求来定标高,那排水设计为淹没出流问题基本不大,大不了就是管道和井内都是雨水嘛,只要不漫流上路面就没有问题,在中国也只能这样。可惜的是往往道路标高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那我们做排水的就惨了,因为当你排水的提出会出现倒灌、内涝之类的问题时,几乎没啥人会鸟你的。因为很多部门和单位只会看到眼前利益,如果让他们为了20年或50年一遇的洪水考虑而加大整个区块的填高,那就一个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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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刚做了一个项目的初步设计 就是淹没出流的 没办法 路面设计标高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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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rosalinda 发表于 2012-12-24 14:12 做了这么多道路排水设计,说实话雨水排水出水口标高在洪水位之上的几乎没有,在常水位之上的都很少。不是我 …说出来我们的心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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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用0.001坡度核算,安全一些,可以抵消一些未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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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好资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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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好资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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