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经济日报》上看到采访陈肇元院士的一篇文章,他在采访中提出:“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我们要走出对标准认识的误区。长期以来,大家都认为‘只要按照国家的标准做,就是一个合格的设计;即使出了事故,设计人员也可不必承担责任’。实际上,每个建筑物由于具有强烈的个性,设计标准只是通常情况下的最低要求,建筑物即使遵循设计标准也不一定就能保证安全。设计标准的这一属性在国外的技术标准中都特别加以强调,在英国的设计标准中有明确表述:‘遵循英国标准并不能给予免除法律责任。’”
今天在《经济日报》上看到采访陈肇元院士的一篇文章,他在采访中提出:
“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我们要走出对标准认识的误区。长期以来,大家都认为‘只要按照国家的标准做,就是一个合格的设计;即使出了事故,设计人员也可不必承担责任’。实际上,每个建筑物由于具有强烈的个性,设计标准只是通常情况下的最低要求,建筑物即使遵循设计标准也不一定就能保证安全。设计标准的这一属性在国外的技术标准中都特别加以强调,在英国的设计标准中有明确表述:‘遵循英国标准并不能给予免除法律责任。’”
陈院士主要是针对建筑专业讲的,但我觉得对电气专业也具有同等意义。在这个问题上,他的提法与我以前的认识完全不同,但我觉得他说得对,大家意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