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设计中有高压侧两路进线,其中有35KV的和10KV的。10的做为备用,35做为供电电源。为什么不能将10的做供电,35的做备用啊? 在短路计算时,是只计算35供电的呢?还是将两路一起计算呢?还是计算10的呢? 是备用的不计入低压侧的短路点吗?只计算35的啊?希望的到明确答复?谢谢!
在短路计算时,是只计算35供电的呢?还是将两路一起计算呢?
还是计算10的呢? 是备用的不计入低压侧的短路点吗?只计算35的啊?
希望的到明确答复?
谢谢!
我在设计中有高压侧两路进线,其中有35KV的和10KV的。10的做为备用,35做为供电电源。为什么不能将10的做供电,35的做备用啊? 在短路计算时,是只计算35供电的呢?还是将两路一起计算呢?还是计算10的呢? 是备用的不计入低压侧的短路点吗?只计算35的啊?希望的到明确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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