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缆桥架的制造标准及行业标准3-05
xhj-1119
xhj-1119 Lv.2
2007年05月03日 2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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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2 测量与观察5.9.5.2.1 试验炉内压力的测量试验炉内温度应每隔1min测量一次并记录。5.9.5.2.2 试验炉内压力的测量试验炉内压力应每隔2min测量一次并记录。5.9.5.2.3 电缆维持工作时间的测量耐火试验开始后,应随时观察3A保险情况,并记录下3A保险中断的时间。5.9.6 判定条件桥架内电缆漏电流达到3A时,即表明该桥架已不能维持其内部电缆继续工作,丧失耐火能力。此时即为桥架的维持工作时间。

5.9.5.2 测量与观察
5.9.5.2.1 试验炉内压力的测量
试验炉内温度应每隔1min测量一次并记录。
5.9.5.2.2 试验炉内压力的测量
试验炉内压力应每隔2min测量一次并记录。
5.9.5.2.3 电缆维持工作时间的测量
耐火试验开始后,应随时观察3A保险情况,并记录下3A保险中断的时间。
5.9.6 判定条件
桥架内电缆漏电流达到3A时,即表明该桥架已不能维持其内部电缆继续工作,丧失耐火能力。此时即为桥架的维持工作时间。
5.10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除作5.1~5.9的相关试验外,还应作下列性能试验。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性能试验见表14。

表14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性能试验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试验介质
周期
试验结果

火焰蔓延
将样品放在长方形的金属壳体内,此壳体的一个面是敞开的,夹紧样品的两端,使其在施加火焰的条件下可以放进或取出。壳体内底部应覆上一块松木板,厚度约10mm,外边用强度为12g/m²~30g/m²的单层棉纸包住,样品长度为675mm±10mm
在23℃、0.1MPa的条件下以650ml/min±30ml/min的流速供给纯度大于98%的丙烷气体,在条件下以23℃、0.1MPa的流速供给空气,在柔和光线下观察,火焰的尺寸应为:蓝色焰心高度50~60m

总高度170~190m
样品应经受60s±2s的火焰燃烧
1、样品没有着火

2、样品如果着火了,但满足了下述三个条件:

a移开试验火焰30s之内,火熄灭

b棉纸没燃烧或木板没烧焦

c在距上夹持件底边50mm内和距下夹持件顶边50mm内没有明显的着火和烤焦的痕迹。

耐水性能
按GB/T 2575的规定进行
23℃±2℃的的蒸镏水
14d
弯曲强度120MPa

耐化学腐蚀性能
按GB/T 3857的规定进行
硫酸、30%盐酸、5%丙酮、氨水等加配蒸镏水须两种介质以上
14d
弯曲强度120MPa

工频电气强度试验
按GB/T 1408的规定进行
电极为黄铜

16KV

表面电阻率
按GB/T 1410的规定进行
电极
电化时间1min
≥10³Ω.cm

何种电阻率
按GB/T 1410的规定进行
电极
电化时间1min
≥10³Ω.cm

注1:试品应先按GB/T 10580的规定进行预处理。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桥架的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两类。
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目的是难验证桥架的性能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产品投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成批生产的产品,每六年进行一次周期性检验。
6.2.1 防护层的试验需采用同一批材料、工艺的样品分别平行进行试验。其余各项试验可按任意次序在同一产品上进行。
6.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
a) 外观检查(见5.1);
b) 机械负载试验(见5.2);
c) 支吊架负载试验(见5.3);
d) 撞击试验(见5.4);
e) 表面防护层人工气候试验—交变湿热试验(见5.5);
f) 表面防护层人工气候试验—盐雾试验(见5.5);
g) 表面防护层厚度试验(见5.6);
h) 表面防护层附着力试验(见5.6);
i) 表面防护层均匀性试验(见5.6);
j) 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见5.7);
k) 防护等级试验(见5.8);
l) 耐火电缆桥架的耐火等级试验(见5.9);
m)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火焰蔓延试验(见5.10);
n)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耐水性试验(见5.10);
o)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耐化学腐蚀性试验(见5.10);
p)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耐工频电气强度试验(见5.10);
q)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表面电阻率试验(见5.10);
r)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体积电阻率试验(见5.10);
注:1)金属桥架的检验项目为1、m、n、o、p、q、r除外的全部项目。
2)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的检验项目为g、h、i、j、l除外的全部项目。
3)耐火电缆桥架的检验项目为m、n、o、p、q、r除外的全部项目。
6.2.3 型式检验的合格判定规则
所有型式检验都能通过,才能认为桥架的型式检验合格。
6.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指产品正式出厂前,制造厂对桥架检查其材料、工艺、装配是否合格。
6.3.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a) 外观检查(见5.1);
b) 防护层厚度检查(见5.6);
c) 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见5.7);
6.3.2 出厂检验的合格判定规则
采用出厂检验规定项目的全部指标达到法。
如果桥架的某批产品出厂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对其进行逐件返工后,再进行检验,直到符合要求。
7 标志、运输和储存
7.1 标志与铭牌
7.1.1 铭牌
电缆桥架的每单元都应有铭牌,铭牌应装贴在明显易见之处,铭牌材质可用铝质也可用不干胶。
下列a项到e项内容应在铭牌上给出,从f项至h项内容可在铭牌或其它有关资料中给出。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 产品名称
c) 产品型号及规格
d) 出厂年月或出厂编号
e) 外壳防护等级
f) 产品使用条件及安装环境条件
g) 产品外形尺寸及重量
h) 接地类型及接地装置
注:外壳防护等级低于IP30和可以不标。
7.1.2 标志
a) 电缆桥架需接地处应设置明显的接地标志
b) 电缆桥架在需安装支架的位置处可设明显标志符号
c) 标志书写应清晰且不易损坏
7.2 运输与包装
7.2.1 包装
电缆桥架包装可采取木箱包装和裸体包装两种型式。具体型式由供需双方商定,但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产品包装后,每批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处配置适量的标签。下列a项至e项内容应在标签上给出,包装箱中必须附上f项至j项内容的文件资料。
a) 产品名称
b) 产品制造厂名称
c) 收货单位名称
d) 收、发货站名
e) 重量
f) 装箱清单
g) 产品合格证书
h) 产品材质证明
i) 产品使用说明书
j) 出厂检验报告
7.2.2 运输
电缆桥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能受到机械损伤,应有避免强烈撞击和避免直接淋雨、雪的措施。吊装时应注意起吊位置,裸体运输时电缆桥架之间的空间应有相应的垫衬物,垫衬物最好选用半软垫,以免电缆桥架的形位变形。
7.3 储存
电缆桥架的储存条件应符合4.1符合的规定,储存码放时底部应合理架起垫空,应有良好的通风环境。储存场所应干燥、有遮盖,应避免受到含有酸、盐、碱或其它有害腐蚀性物质的侵蚀。电缆桥架储存时应做到按部件分类码放,桥架之间的空间应配置适量的半软垫衬,以免重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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