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一95第4.2.4条 在线芯截面减小处、分支处或导体类型、敷设方式或环境条件改变后载流量减小处的线路,当越级切断电路不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的供电中断,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一、配电线路被前段线路短路保护电器有效的保护,且此线路和其过负载保护电器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二、配电线路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为20A及以下的保护电器;三、架空配电线路的电源侧装有短路保护电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一95
第4.2.4条 在线芯截面减小处、分支处或导体类型、敷设方式或环境条件改变后载流量减小处的线路,当越级切断电路不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的供电中断,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
一、配电线路被前段线路短路保护电器有效的保护,且此线路和其过负载保护电器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二、配电线路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为20A及以下的保护电器;
三、架空配电线路的电源侧装有短路保护电器。
第4.5.2条 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但为了操作与维护方便可设置在离开连接点的地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路长度不超过3m;
二、采取将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三、不靠近可燃物。
我的问题是:住宅小区的室外配电线路常见的做法是每栋楼的电源引入从室外干线电缆T接分支电缆,分支电缆的截面肯定比干线电缆小(不可能被前段线路短路保护电器有效的保护),而分支电缆的长度肯定不会小于3米,这种做法明显与上述两条规范是矛盾的。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