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做了一个工程,大底盘为二层人防地下室(局部为一层,此一层以上部分为框支剪力墙结构),其余三个塔楼分别为框筒,剪力墙,和框支剪力墙结构。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按四个塔楼均嵌固于地下室顶板处(各塔楼分别按实际情况同时地下部分按各扩出一跨建模计算,均满足高规嵌固于地下室顶板的侧向刚度比要求)计算,地下室部分单独提出来计算,计算分别按如下两种模型:1.仅有地下一层的地下室部分按实际输入(地下二层对应的地下一层此处所有墙柱梁节点均不设,其余按实际输入),在PMCAD中设置与基础相连的最大层号为结构标准层二层(也就是地下一层)。从计算的结果来看,一层地下室部分与二层地下室相交部分配筋(相对较大)均不满足要求,因此该模型整体看有点类似于悬挑结构(不考虑地基土作用,仅一层地下部分相对于二层地下室)。现准备加大该连接处梁板,按实际情况计算后出修改图。
1.仅有地下一层的地下室部分按实际输入(地下二层对应的地下一层此处所有墙柱梁节点均不设,其余按实际输入),在PMCAD中设置与基础相连的最大层号为结构标准层二层(也就是地下一层)。从计算的结果来看,一层地下室部分与二层地下室相交部分配筋(相对较大)均不满足要求,因此该模型整体看有点类似于悬挑结构(不考虑地基土作用,仅一层地下部分相对于二层地下室)。现准备加大该连接处梁板,按实际情况计算后出修改图。
2.地下二层同地下一层一样设置墙柱(仅一层地下室部分墙柱延伸至基础底),该模型在同1一样梁板断面的情况下计算结果均满足要求(同时其余部分配筋同模型1)。由于按上面的实际情况计算出的梁断面及配筋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故先按此模型计算结果出了图。
谢谢各位朋友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