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脚手架用型钢
3.5.1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3.5.2 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中HPB235级钢筋的规
定。
型钢悬挑脚手架
6.10.1 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
6.10.2 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
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
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
16 ㎜(图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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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0.5-3 悬挑钢梁楼面构造
6.10.6 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
小于 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
于63mm×63mm×6mm。
6.10.7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
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6.10.8 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 120mm。如果楼板的厚
度小于120mm应采取加固措施。
6.10.9 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6.10.10 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设置应符合本规范
第6.6.2、6.6.5条的规定。
6.10.11 连墙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6.10.12 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规范有